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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5(天瑞仪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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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5 天瑞仪器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20:22 │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20:22 │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7:12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16:50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6-016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19:57 │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2026-05-20 20:22│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 1888 号天瑞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21,101,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8,818,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2,28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5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2,28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7%。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8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8%;反对 4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233%;反对 4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45%;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2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12,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4%;反对 48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83%;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70%;反对 48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93%;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8%;反对 48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08%;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55%;反对 48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2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5%;反对 4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44%;弃权 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15%;反对 4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87%;弃权 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69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568%;反对 497,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5519%;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99%;反对 497,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46%;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5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召贵先生、应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615,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3%;反对 4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57%;反对 4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45%;弃权 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6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李伟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306ea64-caf0-40a4-a7af-068615d4da6d.PDF ─────────┬──────────────────────────────────────────────── 2026-05-20 20:22│天瑞仪器(300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华园西路 1888号天瑞 大厦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施敏律师、李伟一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天 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刊登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 15点 00分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华园西路 1888 号天瑞大厦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4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101,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 8,818,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2,2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7%。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2%。 根据公司于 2021年 9月 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89),股东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 4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所有权利全权委托 股东刘召贵行使。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该等股东均于 2026年 5月 14 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召贵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688,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8%;反对 40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26%;弃权 1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1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4%;反对 4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83%;弃权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270%;反对 48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93%;弃权 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37%。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8%;反对 48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08%;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5,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55%;反对 485,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0%;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4%。 (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29,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5%;反对 4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44%;弃权 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215%;反对 48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87%;弃权 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8%。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刘召贵、应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034,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568%;反对 497,42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519%;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3%。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3,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899%;反对 497,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46%;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4%。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61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3%;反对 40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26%;弃权 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657%;反对 4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45%;弃权 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8%。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d788a7b-1537-4c3b-8ea5-eb22ee2dd8a4.PDF ─────────┬──────────────────────────────────────────────── 2026-05-12 17:12│天瑞仪器(300165):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近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 沪 74 民特 28 号,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虚拟”)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的终局裁决《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上海金融法院已经受理该申请并于近 日作出裁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刘召贵先生就其与立多虚拟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正式 提交仲裁申请,2025 年 6 月11 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经审查后正式立案,案号为上国仲(2025 )第 1729 号。 2026 年 1 月 20 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了终局裁决《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 9 号)。公司于 2026 年 1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就本次 裁决的相关结果进行了披露。 上述裁决书生效后,因立多虚拟未主动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刘召贵先生委托律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国仲(2025) 第 1729 号裁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2 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6)苏 05 执 309 号。该案执行过程中,发现 立多虚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申请案号为(2026)沪 74 民特 28 号,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停强制执行程 序,等待撤裁案件处理结果。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沪 74 民特 28 号,上海金融法院认为申请人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 申请费人民币 400 元(已预交),由申请人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召贵先生未收到依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裁决结果应得的相关款项,刘召贵先生委托律师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的 终局裁决。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涉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的股份转让协议纠纷而产生,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a1de2c4-8457-4644-8b75-19286ea213d6.PDF ─────────┬──────────────────────────────────────────────── 2026-05-08 16:50│天瑞仪器(30016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黎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黎桥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黎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黎桥先生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运行。 黎桥先生原定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8 月 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黎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95a793b-002c-4e8d-96c3-df7faf78d3c7.PDF ─────────┬──────────────────────────────────────────────── 2026-04-27 19:57│天瑞仪器(30016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6-016 ─────────┴──────────────────────────────────────────────── 一、审议程序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32,834,630.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248,953.69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293,183,0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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