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3 先锋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8 18:00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关联担保责任终结的公告 │
├─────────┼──────────────────────────────────────────────┤
│2025-08-28 20:13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0:13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0:12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20: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8-28 20:11 │先锋新材(30016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 │
├─────────┼──────────────────────────────────────────────┤
│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 │告 │
├─────────┼──────────────────────────────────────────────┤
│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7-21 15:4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5-09-08 18:00│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关联担保责任终结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担保余额归零,关联担保责任终结。
一、关联担保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为关联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和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总额
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5年 9月 15日。后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了
《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贷款未完成展期暨关联方违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
、2024 年 7月 18 日、2024 年 9月 19 日、2025 年 2 月17日、2025年 7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联担保贷款还款情况
截至前次公告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100万元,系先锋弘业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的贷款,其中 1300万元在 2025年 9月 4日到期,800万元在 2025年 9月 5日到期。
贷款到期后先锋弘业无力偿还,华夏银行于 2025年 9月 8日从公司账户扣划代偿金额 21,063,593.65元(其中包含本金 2100万
元,利息及相关费用 63,593.65元)。根据公司与先锋弘业、开心投资、卢先锋签署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公司代偿后,
先锋弘业、开心投资、卢先锋(以下合称“债务人”)应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且先锋弘业和开
心投资的 100%股权已质押给公司用作反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
三、追偿权转让情况
(一)追偿权转让基本情况
2025 年 9月 8日,公司与宁波柏之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之舟”)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作为债权人,
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债权)及质押权等所有权利以等值于公司承担的代偿金额(小写:21,063,593.65元,大写:贰仟壹佰零陆万
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伍分)全部转让给柏之舟,柏之舟应于协议生效当日付清全部价款。柏之舟受让债权后,自行向债务人主张债
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二)审批情况
本次追偿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董事会、股东
会审批。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事项中,虽然公司因银行划扣承担了担保责任,但已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全额收回了代偿金额,因此本次代偿并未对
公司造成任何实质损失。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关联担保责任已经终结。
五、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的扣划回单;
2、公司与柏之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柏之舟的对价支付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5caca0d7-a4ea-4f5d-8ac3-5b9a392a6210.PDF
─────────┬────────────────────────────────────────────────
2025-08-28 20:13│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882f255-28c3-4718-8602-32596b24b660.PDF
─────────┬────────────────────────────────────────────────
2025-08-28 20:13│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a65f06e-d94e-4c83-ba41-90e0e2ab1bcc.PDF
─────────┬────────────────────────────────────────────────
2025-08-28 20:12│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先锋新材(300163):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61951ba-ba0a-4a0f-94f5-994c28704835.PDF
─────────┬────────────────────────────────────────────────
2025-08-28 20: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61,823 股,质押公司股份 2,7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9.7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 次 占 其 所 占 公 是 否 是否 质 押 起 始 质 押 到 期 质权人 质 押
称 股股东或 质 押 持 股 份 司 总 为 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 量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 万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郎海涛 第一大股 1,000 36.95% 2.11% 否 否 2025-08-27 2026-08-26 陈红艳 个人
东 投资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 股 本 次 本 次 合计占 合 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量 比 质 质 其 占
称 (股) 例 押 前 押 后 所持股 公 司 已 质 押 占已 未 质 押 占
质 质 份 总 股 质 股 未
押 股 押 股 比例 股 本 份 限 售 押股 份 限 售 质
份 份 比 和 份 和 押
数量( 数量( 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冻 结 合 股
万 万 合计数量 计 份
股) 股) 数量 比例
郎海涛 27,061,823 5.71% 1,700 2,700 99.77% 5.70% 0 0% 0 0%
二、本次质押后,郎海涛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现补充说明如下:
1、郎海涛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个人投资所需,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郎海涛先生未来半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未来一年内有 1700万股质押股份到期,占所持股份比例为 62.82%,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9%,对应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投资所得,存在资金偿付能力;
3、郎海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4、郎海涛先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郎海涛先生为中国国籍,住浙江宁波,最近三年经商,控制的核心企业有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宁波大狼贸易有限公司,
为其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窗饰、窗帘、电机、布制工艺品的制作、加工、安装(以工程安装
为主);宁波大狼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批发与销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总资产 1533 万元,净资产320 万元,营业收入 1095 万元,净
利润 11万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指标分别为 1.11、0.62、79.12%。郎海涛先生可用经营、投资所得或银行等金融机
构融资偿债,不存在偿债风险。
6、郎海涛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投资,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投资所得。
7、郎海涛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是投资需要,本次质押股份未设置履约保障比例。8、郎海涛先生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
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26033dc-fece-4c41-b202-0e884f1b33dd.PDF
─────────┬────────────────────────────────────────────────
2025-08-28 20:11│先锋新材(30016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董事 3人,系董事卢先锋、独立董事杨光、独立董事周世兴)。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年 8月 2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f3511d6-cc6f-4bfa-a7b0-eb550a1ac2c8.PDF
─────────┬────────────────────────────────────────────────
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心投资已归还关联担保贷款 3000万元。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2,100万元,将于 2025年
9月到期,目前正常履约中。
一、关联担保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为关联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方”)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
民币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后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了《关于部分关联
担保贷款未完成展期暨关联方违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联担保贷款归还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卢先锋先生通知,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的 3000万元到期贷款已偿还完毕,并提供了还款凭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2,100 万元,系为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贷
款担保,将于 2025 年 9 月到期,目前正常履约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担保贷款后续还款情况,与卢先锋先生及被担保方保持密切联络,继续督促卢先锋先生及被担保方通过自筹
资金等多种途径归还剩余关联担保贷款,避免相关担保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并按照相关信披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的还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612255f-e411-448c-bb93-a7a2d07d67e9.PDF
─────────┬────────────────────────────────────────────────
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0222025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卢先锋先生立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
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34657013-102e-48c6-8d33-64316d627743.PDF
─────────┬────────────────────────────────────────────────
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 次 占 其 所 占 公 是 否 是否 质 押 起 始 质 押 到 期 质权人 质 押
称 股股东或 质 押 持 股 份 司 总 为 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 量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 万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郎海涛 第一大股 1,700 62.82% 3.59% 否 否 2025-07-23 2026-07-22 张浩亮 生产
东 经营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 股 本 次 本 次 合计占 合 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量 比 质 质 其 占
称 (股) 例 押 前 押 后 所持股 公 司
质 质 份 总
押 股 押 股 比例 股 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份 份 比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质 押
数量( 数量( 例 冻结、标 押股 冻结合计 股 份
万 万 记 份 数量 比例
股) 股) 合计数量 比例
郎海涛 27,061,823 5.71% 0 1700 62.82% 3.59%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个人生产经营所需,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质押,郎海涛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质押情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
质押股份。
3、郎海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持股 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ea0547f6-80c6-4f7e-af90-c87b54ce65f3.PDF
─────────┬────────────────────────────────────────────────
2025-07-21 15:4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持股份 司总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一致行动人 量(万 比例
股)
郎海涛 公司第一大 1,700 62.82% 3.59% 2025-04-17 2025-07-17 马嘉强
股东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 股 本 次 本 次 合 计 合 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量 比 解 解 占 其 占
称 (股) 例 除 质 除 质 所 持 公 司 已质押 占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质押
押 押 股 份 总 股 股 股份限 股份比例
前 累 后 累 比例 股 本 份限售 份比例 售和冻
计 计 比 和 结合计
被 质 被 质 例 冻结、 数量
押 押 标
数量( 数量( 记合计
万 万 数
股) 股) 量
郎海涛 27,061,823 5.71% 1700 0 0% 0% 0 0% 0 0%
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6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6
2.82%,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本次解除质押后,郎海涛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5e1994b-0ebf-4e78-a243-19f70b994917.PDF
─────────┬────────────────────────────────────────────────
2025-06-26 15:40│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5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日,全资子公司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泰”)与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幻新材料”)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将位于浙江省
嘉兴市纬三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及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经一路 209 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6,414.78.00 万元进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公告》(2025-004)。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关于与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奇幻新材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嘉兴丰泰 100%股权转让给奇幻新材料,奇幻新材料尚需支付的转让款 57,733,020.00 元在《
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直接向上市公司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出售
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5-009)。
二、交易进展情况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