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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0(秀强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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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0 秀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18:12 │秀强股份(300160):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 ├─────────┼──────────────────────────────────────────────┤ │2025-06-06 16:47 │秀强股份(30016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5-21 22:02 │秀强股份(300160):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 │2025-05-21 22:01 │秀强股份(3001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12 16:47 │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08 17:59 │秀强股份(300160):秀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8 17:54 │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4 18:28 │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4-23 16:42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3 16:41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6-16 18:12│秀强股份(300160):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 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席公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席公正 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席公正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席公正先生原定任 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2026年7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席公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二、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鉴于席公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 举袁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 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caa9f9d7-053c-491a-8a02-d0d3286edd4b.PDF ─────────┬──────────────────────────────────────────────── 2025-06-06 16:47│秀强股份(30016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 30号)核准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54,773,869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5.9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23,999,997.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832,200.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14,167,79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M1009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开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户银行 江苏秀强玻璃工 工行宿豫支行 1116030429300550532 智能玻璃生产线 存续 艺股份有限公司 1116030414300008720 建设项目 存续 江苏秀强玻璃工 中国银行宿豫 507978248923 BIPV 玻璃及 存续 艺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BIPV 组件生产线 项目 江苏秀强玻璃工 光大银行南京 76490188022746536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艺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于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账号:76490188022746536)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1c910cf6-3e37-459c-a2fa-cb96f855d6e2.PDF ─────────┬──────────────────────────────────────────────── 2025-05-21 22:02│秀强股份(300160):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高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 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 高迎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高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35%。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按照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股份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高迎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 前,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总经理李国章先生代为行使。李国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27-81081160 传真:0527-84459085 电子邮箱:zqb@jsx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号 高迎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迎女士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f4e529d0-1917-40e7-b3cc-61d6e38b1017.PDF ─────────┬──────────────────────────────────────────────── 2025-05-21 22:01│秀强股份(3001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 64,920,32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8.40%)、51,746,2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9%)、11,87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2025 年 9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3,188,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股东”)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1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64,920,320 8.40% 2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51,746,244 6.69% 3 卢秀强 11,872,000 1.54% 合计 128,538,564 16.63% 注: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本次减持股东关联关系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共同控制的公司,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卢相 杞先生控制的公司,卢秀强先生与陆秀珍女士系夫妻关系,卢相杞先生系卢秀强先生与陆秀珍女士之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占总股 减持数量 减持占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64,920,320 8.40% 不超过 不超过 2% 15,458,925 2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51,746,244 6.69% 不超过 不超过 1% 7,729,462 3 卢秀强 11,872,000 1.54% - - 合计 128,538,564 16.63% 不超过 不超过 3% 23,188,387 (1)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即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合计拟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23,188,3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729,46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 1%,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5,458,925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各股东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股数量的 25%。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的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 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减持股东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47f830d-cd0d-4f14-b65d-cd203a39e4d1.PDF ─────────┬──────────────────────────────────────────────── 2025-05-12 16:47│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32e4b058-9c9a-4331-84d3-f7b4836b96db.PDF ─────────┬──────────────────────────────────────────────── 2025-05-08 17:59│秀强股份(300160):秀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秀强股份(300160):秀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6e002cd2-4a27-46f7-bffd-44afd5f99782.PDF ─────────┬──────────────────────────────────────────────── 2025-05-08 17:54│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相关 指定媒体公开发布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 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冯 鑫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14 人,代表股份 317,140,076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30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6,117,2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75%; 反对 50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586%;弃权 51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3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6,117,3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75%; 反对 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589%;弃权 5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36%。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6,093,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99%; 反对 52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66%;弃权 5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36%。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16,118,2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78%; 反对 50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586%;弃权 5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36%。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15,879,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24%; 反对 8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554%;弃权 45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22%。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315,880,3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28%; 反对 76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412%;弃权 4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560%。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 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6333d89a-8c77-4f80-b808-d6432b7458fa.PDF ─────────┬──────────────────────────────────────────────── 2025-04-24 18:28│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05d9c696-0bdb-44a3-aac7-f1b70c0491fd.PDF ─────────┬──────────────────────────────────────────────── 2025-04-23 16:42│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c1d6ab6f-2457-452e-8946-5b0711c6a0a9.PDF ─────────┬──────────────────────────────────────────────── 2025-04-23 16:41│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c8f09af-1cad-497c-ba70-b56a48877956.PDF ─────────┬──────────────────────────────────────────────── 2025-04-17 00:31│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a957b333-8b24-4215-9d53-86d0d9aa53ba.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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