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5 安居宝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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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 │安居宝(30015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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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 │安居宝(30015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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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 │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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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 │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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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4 │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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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4 │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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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2 │安居宝(30015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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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1 │安居宝(3001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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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0 │安居宝(3001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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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0 │安居宝(300155):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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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安居宝(30015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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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助方式: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金额:1,6
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算。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奥迪安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控管理,虽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
助额度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控措施,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概述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居宝”)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安”)提供合计
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延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届满,为满足奥迪安日常运营支出及业务发展的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继续
延期一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由奥迪安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同时资助额度由原来的4,000万元调减为1,600万
元。
本次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资助对象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森
实收资本:人民币 3,3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自编一栋四层404-406、408-415 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
(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开发;节能产品开发;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
。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居宝 1,852.80 56.15%
梁广洋 431.50 13.08%
何静雯 274.17 8.31%
吕伟 194.00 5.88%
邓莹珊 54.83 1.66%
黄文森 301.20 9.13%
罗轶 191.50 5.80%
合计 3,300 100%
2、资助对象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204.51 11,470.75
负债总额 5,301.64 7,381.64
净资产 3,902.87 4,089.1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4.98 906.61
净利润 -186.24 -527.84
注: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3、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际对奥迪安提供财务资助 1,784.02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
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金使用协议
本次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奥迪安续签借款协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相关财务收、支将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84.02万元(含本次资助金额),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23%,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本次财务资助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奥迪安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延期并调减资助额度处理,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有利于保障其日常运营支出和业务发
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财务风险可控。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奥迪安提供1,6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及发
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
公司持有奥迪安 56.15%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本次资助延期是
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梁广洋、吕伟、黄文森、罗轶承诺以其持有奥迪安的股权继续进行担保。本议案能
为奥迪安开展业务和日常运营提供支持,公司能从中分享经营成果,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会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奥
迪安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资助期限、金额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4fc8be4-ec0b-4c94-af6c-e796a3a92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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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安居宝(30015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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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5月21日下午4:00在公司A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4264ae2-2d9f-41af-8ca9-51f525148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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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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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 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自编一栋A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30
8,779,6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18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307,209,5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38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570,1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9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307,805,4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9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55%;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9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41%;974,200 股反对, 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59%;0 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307,800,1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97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72%;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0,6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165%;979,500 股反对, 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835%; 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07,791,1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97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72%;9,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1,6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33%;979,500 股反对, 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835%;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2%。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307,805,4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9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55%;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95,9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41%;974,200 股反对, 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59%; 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波、张频、李乐霓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2,708,23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36%;97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
.9406%;88,2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02,4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991%;979,500 股反对, 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835%;88,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 307,805,4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97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55%;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95,9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41%;974,200 股反对, 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59%; 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307,800,1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97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172%;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0,6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165%;979,500 股反对, 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835%; 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308,038,0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8%;741,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02%;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828,5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682%;741,600 股反对, 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318%;0 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成龙、林嘉豪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安居宝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9814bb6-1519-4038-b993-10144e2f8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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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4│安居宝(30015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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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钟成龙、林嘉豪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安居宝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安居宝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安居宝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安居宝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21日 14:30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号自编一栋 A会议室召开。
安居宝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安
居宝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安居宝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
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均为2026年 5月15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安居宝的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307,209,505 股,
占安居宝总股本的 54.738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安居宝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9人,代表股份数 1,570,127 股
,占安居宝总股本的0.2798%。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安居宝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 2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和安居宝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安居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805,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5,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9541%;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
股。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800,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反对 979,500 股;弃权 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0,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6165%;反对 979,500 股;弃权 0
股。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791,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9%;反对 979,500 股;弃权 9,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1,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0433%;反对 979,500 股;弃权 9,
000 股。
4、《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805,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5,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9541%;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
股。
5、《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2,708,2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36%;反对 979,500 股;弃权 88,200 股。关联股东张
波、张频和李乐霓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9991%;反对 979,500 股;弃权 88
,200 股。
6、《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805,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5,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9541%;反对 974,200 股;弃权 0
股。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表决结果:
同意307,800,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反对 979,500 股;弃权 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0,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6165%;反对 979,50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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