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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2(科融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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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52 *ST动力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30 │*ST动力(300152):关于完成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22 18:30 │*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 │2026-05-22 18:30 │*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7:22 │*ST动力(30015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5-08 20:10 │*ST动力(300152):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20:10 │*ST动力(30015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 │2026-05-08 20:10 │*ST动力(30015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08 20:08 │*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 │2026-04-29 19:59 │ST新动力(3001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昌 │ ├─────────┼──────────────────────────────────────────────┤ │2026-04-29 19:58 │ST新动力(3001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 ─────────┬──────────────────────────────────────────────── 2026-05-22 18:30│*ST动力(300152):关于完成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 2026 年 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6年 5 月 2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王宗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028 年 9月 18 日),辞职后, 王宗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宗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选举王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王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2d571dc-3591-4a8c-a994-4070572bca3a.PDF ─────────┬──────────────────────────────────────────────── 2026-05-22 18:30│*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e9cff12-7408-41bd-b955-f12b78499e11.PDF ─────────┬──────────────────────────────────────────────── 2026-05-22 18:30│*ST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芳芳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17,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17,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448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15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889%。 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6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3%;反对4,651,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339%;弃权8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6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3%;反对4,651,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39%;弃权8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837%。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年度述职。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22%;反对4,664,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525%;弃权8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22%;反对4,664,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5%;弃权8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35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2%;反对4,65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325%;弃权3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2%;反对4,65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25%;弃权3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02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87%;反对4,913,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0082%;弃权3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87%;反对4,913,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82%;弃权3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2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465%;反对7,483,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6732%;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465%;反对7,483,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32%;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80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378%;反对5,35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6350%;弃权3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378%;反对5,35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50%;弃权3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27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81%;反对4,752,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777%;弃权5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81%;反对4,752,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7%;弃权5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14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92%;反对6,99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66%;弃权3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92%;反对6,99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弃权3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64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78%;反对4,27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0941%;弃权3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78%;反对4,27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41%;弃权3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281%。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王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421,49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421,498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王政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 ─────────┬──────────────────────────────────────────────── 2026-05-12 17:22│*ST动力(30015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0.4.18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9.4 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月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该月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该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 见,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六)项规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8 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因触及第 10.4. 1 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公司 2 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六)项规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内控缺陷,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审 计监督,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重点规范对外投资、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财务报表编制列报、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保 障内控有效执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2、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在执行层面,确保已整改事项、已修订完善的制度、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在 监督层面,公司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管理层深入剖析内控缺陷成因、抓紧时间整改并切实汲取教训。针对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积极吸纳制度建设、流程优化、风险识别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推动内控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升级,持续健全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全面提升经营管理合规水平与风险管控能力,力争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 3、针对 2025 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着手 开展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在会计准则、政策理解及实务运用 方面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确保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4、针对 2025 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管理层继续督促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就相关事项与中能(天津)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基金管理人河北诺安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穷尽合法途径,切实维护投资人权益。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告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月 7日,就 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中能(天津)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天津新能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纠纷一案出具了(2026)津 0115 民初 574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将持续强化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 关规定,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定期报告机制,确保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知情与决策。 5、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 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 025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强化全面预算与经营考核,严控费用支出;科学统筹资金,加快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盈利能力。 2、公司将紧跟生态环保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积极研究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及客户痛点,充分利用绿色产业融资政策,挖掘存量 资产增效与新环保应用场景机会,优化业务结构。 3、全面梳理现有存量资产,加大回款力度,对效益不佳、长期闲置以及未来协同效应较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清算,降低管理成 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多措并举降低负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月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年 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该月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该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815200b-2c9e-45bb-a872-e9d780e3b680.PDF ─────────┬──────────────────────────────────────────────── 2026-05-08 20:10│*ST动力(300152):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终局决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标的:向申请人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号:3203012008CR0023)中125,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 使用权;支付申请人开工违约金22,975,212.94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4月23日);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5年6月3日收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其主要仲裁请求为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3012008CR0023)中125, 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支付申请人开工违约金22,975,212.94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4月23日),仲裁费用由被申 请人承担。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5)徐仲决字第163号《决定书》,《决定书》的终局决定如下: “综上,本案不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不属于本会可以依法受理的事项。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仲裁申请; 二、驳回被申请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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