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8 天舟文化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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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20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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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6:32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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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56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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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 │天舟文化(3001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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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 │天舟文化(3001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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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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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42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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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38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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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37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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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37 │天舟文化(3001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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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20│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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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1,907.2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5.94% - 18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200 万元–5,300 万元 盈利:1,464.3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6.82% - 261.95%
注:本公告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预计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图书出版发行业务和移动网络游戏业务的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此外,参股公司海南元游新上线游戏表现突出,其业绩同比大幅提升,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随之显著增加。
2、预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00-3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557c9831-6231-4787-b8bf-a73b187e8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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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6:32│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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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4),公司董事袁雄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485,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袁雄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袁雄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31,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281,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袁雄贵 盘后定价 2025 年 7 月 1 日 5.02 2,000,000 0.24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月 4 日 4.99 1,100,000 0.13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月 7 日 4.95 75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月 8 日 5.01 4,300,000 0.53
小 计 - - 8,150,000 1.00
大宗交易 2025 年 7 月 8 日 4.97 1,131,748 0.14
合 计 - - 9,281,748 1.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袁雄贵 无限售条件 9,485,142 1.16 203,394 0.0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28,455,425 3.48 28,455,425 3.48
股份
合计 - 37,940,567 4.63 28,658,819 3.5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3、袁雄贵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袁雄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9eab4e5d-219b-4060-8f4c-7ff74ddfc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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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56│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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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雄贵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485,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1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袁雄贵
2、减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袁雄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940,5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3%。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后持有的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袁雄贵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8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袁雄贵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袁雄贵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袁雄贵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四、备查文件
袁雄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aa63df7-c251-4a09-b3e2-8987fae6f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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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天舟文化(3001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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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律师见证意见。
为发表律师见证意见,本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本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00 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 71 号马栏山信息港 6
栋 3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40 人,代表股份 106,690,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0317%。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99,125,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12.1076%,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336 人,代表股份 7,565,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24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6,002,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8%;反对 5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3%;弃权 15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7,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
9148%;反对 5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8%;弃权 1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4%。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3,870,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72%;反对 56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9%;弃权 2,253,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45,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
7283%;反对 5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71%;弃权 2,253,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46%。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05,927,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0%;反对 5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弃权 2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2,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
9168%;反对 5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84%;弃权 2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48%。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855,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9%;反对 5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6%;弃权 26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30,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
9703%;反对 5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86%;弃权 2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1%。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742,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4%;反对 65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0%;弃权 29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1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
4674%;反对 6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27%;弃权 29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79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9%;反对 50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3%;弃权 3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70,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
1799%;反对 5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32%;弃权 38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69%。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52,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0%;反对 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6%;弃权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2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7
77%;反对 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92%;弃权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731%。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
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与本所各留存壹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fbefe96-1715-4925-a139-30d661ffd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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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天舟文化(3001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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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71号马栏山信息港6栋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690,28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31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25,2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0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65,0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40%。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袁雄贵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06,002,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558%;反对5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3%;弃权15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6,877,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48%;反对 5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8%;弃权 1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4%。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03,870,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3572%;反对56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弃权2,253,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745,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283%;反对 5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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