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7 ST香雪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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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 │ST香雪(300147):关于公司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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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 │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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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 │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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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 │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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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20:00 │ST香雪(300147):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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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5:42 │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重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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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5:42 │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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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16:12 │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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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00 │ST香雪(30014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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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8:02 │ST香雪(300147):关于XLS-103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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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ST香雪(300147):关于公司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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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资产配置及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极生物”)100%股权按账面值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香雪高新
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交易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本议案
涉及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香雪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力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2H3Y9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自编第一栋)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
股东:公司持有 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0
总负债 0
净资产 0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惠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 5月 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8010989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西路 6号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针纺织品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食品销售;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从事直销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酒类经营;化妆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生产。
股东:公司持有 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470.95
总负债 4,020.22
净资产 9,450.73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2,736.59
净利润 407.81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州香雪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股权划转方式
甲方拟将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按照账面值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费用
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划转的相关税费(如有),由各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目标公司于划转基准日至划转完成日(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准)之间产生的各项收入及成本费用支出归属于乙方。
本次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为本次股权划转申请、取得提交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授权委托书和批准文件;向乙方、第三方机构提交甲
方对出让股权形成的董事会决议;向乙方交付其所持有的有关划转股份的股权证明(如有);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的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格性文件;为本次股份受让申请、取得并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授权书、说
明性文件和批准证书;协助办理有关公告及股份过户登记及交割手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变更、解除和补充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和解除,变更和解除应由各方签定书面协议确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签定补充协议确定。各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94d10a9e-2425-401d-b485-0432df0f2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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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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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超过 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已经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作为被告累计涉及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4,
602.3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36%。具体如下:
原告 被告 案由 进展 金额/万元
隆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借贷纠纷 法院一审中 2,671.71
广州荣塘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公司 工程纠纷 法院一审中 953.07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仲裁中 24.21
曹桂萍 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 劳动纠纷 法院一审中 9.43
司、公司
广州绿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42.95
广州绿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厚朴饮食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84.93
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国 合同纠纷 仲裁中 377.55
际会展有限公司
云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438.48
合计 4,602.33
注:表中涉案金额非案件的最终金额,案件以法院判决金额或双方和解金额为准。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已在《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二“未达重大诉讼事项”,《2025年半
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和临时公告中将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和未达到重大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鉴于部分案件尚在法院审理中或尚未结案,案件影响金额尚需进一步评估,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在积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依
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同时,公司也会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
目前相关诉讼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
对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详见附件:(一)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二)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
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4a007c4-ce02-4814-9d4c-f171bc517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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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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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b9ae11a-154c-40cb-9242-ea2faf04c5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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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4│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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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续期概述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
人民币 55,000 万元借款续期,借款续期不超过两年,用于公司的经营生产发展。本次借款续期由公司子公司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及广东厚朴实业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持有的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保,以及由公司及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予以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以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自身的资产为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
了内部审议程序同意继续为借款续期提供担保。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
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及办理相关借款续期事宜。
上述借款续期及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债务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及最高额质押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最高额保证人: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
陈淑梅及广东厚朴实业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玖亿壹仟万元整)、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最高额质押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权确定期间:2019 年 3月 12 日至 2028 年 8月 10 日
担保范围:人民币 55,000 万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等所有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抵质押物: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1-7 栋,黄埔区瑞祥路 355号自编 2-5 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
有限公司位于生物岛环岛 A线以北商业 2号地块(自编号 B、裙楼)在建工程。公司持有的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
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续期及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保证正常运营资金需求,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综合考虑,有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
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约 121,770.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5.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的债务金额合计约 114,950.83 万元(含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具体金额最终法院判决金额或双方和解金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8.97%。公司正处于
预重整阶段,其中包括有债权申报程序,最终的债权担保金额尚需以临时管理人认定为准,公司将根据预重整情况和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192dc59-45dc-4ffc-93f4-072d62840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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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20:00│ST香雪(300147):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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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情况
2026 年 2月 24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
达的(2025)粤 01破申 54-3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查,本院同意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4 月 11日。
二、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其以公司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
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 年 2月 12 日,广州中院就公司进行预重整一案组织了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事宜听取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
2、2025 年 4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5)粤 01 破申 54 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
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 3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
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
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5、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最终确定中选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中选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
6、2025 年 7月 10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0 日在
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7、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 1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0 日
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8、目前,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方案论证等各项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公司将积极配
合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如广州中院裁定受理景龙建设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
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粤 01 破申 54-3 号《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72b8e53a-1cb7-40ec-a39c-795ab3e86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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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5:42│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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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重组概述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36,930 万元借款重组,期限一年,用于公司的经营生产发展。本次借款重组由公司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及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予以抵押担
保。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自身的资产为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内部审
议程序同意继续为重组借款提供担保。
(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广东高迅医用导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迅公司”)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810万元借款重组,期限一年,用于高迅公司的经营生产发展。本次借款重组由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及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予以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自身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
司已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同意继续为重组借款提供担保。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
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及办理相关借款展期事宜。
上述借款展期及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债权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及最高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4、最高额保证人: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
最高额抵押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5、担保期限:自保证人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到期日另加三年
6、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及迟
延履行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和执行费)、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担保抵押物: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1-8 栋,黄埔区瑞祥路 355号自编 2-5 栋;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位于
生物岛环岛 A线以北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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