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0 节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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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节能环境(3001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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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节能环境(300140):2026-3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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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节能环境(300140):2026-33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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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4 │节能环境(300140):2026-31 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
│ │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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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 │节能环境(300140):2026-30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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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7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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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9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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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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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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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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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节能环境(30014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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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律股字[2026]第 260332 号致: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节能环境”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节能环境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系由 2026年 4月 29 日召开的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集的。节能环境董事会于 202
6年 4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中节能环境
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
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
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日下午 15:30 在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的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节能环境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节能环境董事
会。
2、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28人,代表股份
2,507,363,239股,占节能环境股份总数的 80.9070%。除节能环境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节能环境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节能环境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节能环境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出的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经审议,依照节能环境章程
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6,916,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4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405,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0%;反对 400,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弃权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8%。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刘小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04,01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505,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618%。
2.2《选举彭红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04,02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50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632%。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
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节能环境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上述第 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节能环境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节能环境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节能环境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f11f42e-1dc0-4bd7-8d1c-84276d663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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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节能环境(300140):2026-3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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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04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受提名的独立董事、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项目 数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总人数(现场+视频+网络投票) 128
(人)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人) 5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人数(人) 1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07,363,239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2,388,464,324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118,898,915
除董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 273,852,188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0.9070%
总数的比例(%)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占比(%) 77.0704%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占比(%) 3.8366%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836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 (股) (%) (股) (%)
整体结果 2,506,916,939 99.9822% 400,400 0.0160% 45,900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73,405,888 99.8370% 400,400 0.1462% 45,900 0.0168%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计
持股 5%以下)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刘小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股数 比例
(股) (%)
整体结果 2,404,016,360 95.878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170,505,309 62.2618%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计持
股 5%以下)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刘小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33)。
2.2 选举彭红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股数 比例
(股) (%)
整体结果 2,404,020,060 95.8784%
表决情况 同意
股数 比例
(股)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170,509,009 62.2632%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计持
股 5%以下)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彭红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33)。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2026年度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宣布了现场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799e4c3-3ca9-41a1-aae5-7a80e6508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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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节能环境(300140):2026-33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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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选举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2026-27)。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无
异议后,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小元
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彭红星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担任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28)
。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离任情况
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就任后,原独立董事李玲女士、骆建华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履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并将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交接事宜。关于李玲女士、骆建华先生任期届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96853e5-ecbc-4ed6-a0de-f56d286792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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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4│节能环境(300140):2026-31 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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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相关董高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0e1b592-c8f9-49c9-a787-8f8bb77a9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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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节能环境(300140):2026-30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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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启源”)将其持有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10,463,3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无偿划转至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节能”)名下。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环保
”),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节能。
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
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无偿划转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节能环境股份有关事宜
的通知》,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服务国家战略与产业升级,拟将中国启源持有的 10,463,3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
4%)无偿划转给中国节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
人仍为中国节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
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无
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中国节能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启源持有公司 51,352,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中国节能持有公司 98,133,708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7%。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西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国际”)和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 2,234,279,6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2.10%。公司的直接
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启源持有公司 40,889,28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中国节能持有公司 108,597,087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和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 2,234,279,638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2.10%。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三、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对于本次无偿划转取得的
股份,中国节能将继续履行原持有者中国启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四、涉及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f30b06e-6914-4df7-97a3-0c3ea6921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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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2026-27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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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4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授权出席 0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郝家华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8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须经深交所事前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9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董事会现提议于 2026 年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北京节能大厦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签字版);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1ff990-edb0-434b-8709-3e63980a1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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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2026-29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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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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