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5 宝利国际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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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 15:32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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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00 │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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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00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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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2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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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0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对外出售Ka-32型直升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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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 │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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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 │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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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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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5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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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 │宝利国际(30013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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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 15:32│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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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周德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8,008,128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12.8886
%,下同)的股东周德洪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年 7 月 7日至 2025年 10月 4日
,窗口期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468,000 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3.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156,000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1.00%),以大宗交易方
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312,000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2.0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德洪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周德洪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德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88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上述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
进行(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4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周德洪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27,46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9,156,000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00%),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312,000股(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2.00%)。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周德洪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8、周德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不得减持的
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周德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周德洪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股东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d12252c1-5ae2-42cb-bd2b-d6a79abb6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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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00│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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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即将进行2024年度的权益分派,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共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
发现金9,216,000元(含税)。
2、由于回购相关业务,本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减少6,000,000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5,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发现金0.1
00655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派发现金9,215,971.80元(含税)。
3、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215,971.80元÷921,600,000股=0.0099999元/
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派息(含税):0.0999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099999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000,000.00股后的915,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1006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
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58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131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6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215,971.80元÷921,600,000股=0.0099999元/
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派息(含税):0.0999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099999元/股。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虹桥万科中心5号楼319室
咨询联系人:曹晔
咨询电话:021-52210952
传真:021-622008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bd349623-5415-491b-9f27-8af4e6bd4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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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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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办公地址租约到期,公司新办公地尚未启用。 自2025年5月28日起将
搬迁至临时办公场所,待新办公室启用后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临时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虹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5号
桥万科中心2号楼8楼 楼319室
邮政编码 201107 201107
除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
广大投资者留意。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保持沟通联系。
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5号楼319室
邮政编码:201107
投资者热线电话:021-52210952
传真:021-62200838
邮箱:ir@baoligroups.com
公司网址:http://www.baoligroups.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cad54477-0d60-44a9-818e-31a4e6627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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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2│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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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刘
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俊先生,并取得无锡市数据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fe6e5b7e-935d-4dea-a3a1-d953dc55f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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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对外出售Ka-32型直升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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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Ka-32型直升机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对外出售Ka-32型直升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完成该架飞机的交接工作,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审计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c865217-1363-4e3f-af53-467e81916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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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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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baebad0b-8f44-4c8a-9400-e234e4e0c9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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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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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建律
师、季彦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
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 年 4 月 29 日,
单独持有公司 12.80%股份的股东周德洪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了《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前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
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万科中心 2号楼 8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时任董事长周文彬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单独持股 1%以上股份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6,128,
1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87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46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49,44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4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提名程翠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形成了《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388f940-67ca-4b8c-86bc-04e4a352b4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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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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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周文彬先生的辞职报告,周文彬先生因工作
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根据相关规定,周文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文彬先生辞任后仍将在
公司担任其他非董监高职务。
周文彬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文彬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1fbf8264-9685-49f4-a2c2-0c4f1c9b2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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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5│宝利国际(300135):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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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因原董事长周文彬先生辞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经与会董事慎重考虑,同意选举刘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因原副董事长周文婷女士辞去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经与会董事慎重考虑,选举笪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因公司部分董事辞去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刘俊、笪扬、郑毅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刘俊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2)选举朱鹰、邓效、周鹏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朱鹰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3)选举邓效、周鹏、刘俊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邓效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4)选举周鹏、朱鹰、笪扬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周鹏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因公司原总经理周文彬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郑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笪扬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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