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3 华策影视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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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华策影视(30013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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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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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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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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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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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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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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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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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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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华策影视(300133):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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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华策影视(30013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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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9月 5日召开 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7)、《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99,585,581股减少至 1,888,270,981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99,585,581元减少至 1,888,270,98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思拓、毛婷婷
2、联系电话:0571-87553075
3、联系传真:0571-81061286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号华策中心 A座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310012
6、电子邮箱:zqsw@huacemedi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f92e1760-39f6-4137-ac27-c1e0380ec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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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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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64edcc25-db89-4eb1-ae67-b7b65b29c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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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华策影视(3001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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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号华策中心 A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依芳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54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9,233,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218%(已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
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54,025,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0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18%。
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共 5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207,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668,213,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8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306%;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18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49%;反对 874,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84%;弃权 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7%。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67,82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3%;反对1,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792%;弃权2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797,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58%;反对1,199,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4%;弃权2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莹、金伟伟
3、结论性意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652c3243-0a12-48bb-a19f-3e8e5aaca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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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华策影视(3001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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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依芳女士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号华策中心 A座公司会议室。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
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 1、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
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2日,9: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号华策中心 A座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拓、毛婷婷
电话:0571-87553075
传真:0571-81061286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 号华策中心 A座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0012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3dca6b3b-57e8-40c3-b7c8-01f0ba8d4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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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华策影视(300133):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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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
货币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衍生品业务。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0 万元。
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金融环境波动和其他
不确定性事项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
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
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
币互换、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衍生品业务。
3.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000 万元。
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
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带来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
造成公司损失。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
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
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
、保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
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
和避险机制,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
,内部控制程序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3206560d-0c47-4f81-9b1b-e8c292470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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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华策影视(30013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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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人民币 1亿元至 1.5 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人民币 7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 2022 年 1月 1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743,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3%,最高成交价为 6.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5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359,5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均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2-078)。
截至 2023 年 3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814,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78%,最高成交价为 6.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0,014,45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 2023 年 3月 20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557,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1%。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17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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