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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8(锦富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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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8 锦富技术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8:42 │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2 │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42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9 19:32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2 17:17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5-12 17:15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1 19:20 │锦富技术(300128):国泰海通关于锦富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1 19:15 │锦富技术(300128):国泰海通关于锦富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1 19:15 │锦富技术(300128):国泰海通关于锦富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30 00:00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5-20 18:42│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 6 年 4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39 号。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清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人,代表股份 369,145,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151%; 其中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1,805,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87%。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339,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06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05,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87%。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95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5%;反对 18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9%;反对18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95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5%;反对 18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9%;反对 18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2%;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923,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0%;反对2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58%;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7%;反对 20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1%;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85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2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0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57%;反对 22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1%;弃权 6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802%。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752,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312,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47%;弃权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18%;反对 31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7%;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85%。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802,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262,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12%;弃权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54%;反对 26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1%;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4,617,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35%;反对 4,45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058%;弃权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7,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474%;反对 4,45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46%;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249,221,28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1%;反对 25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65%;反对 25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0%;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8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 公司表决权股份249,221,28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4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3%;反对 29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33%;反对 29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2%;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勤律师、周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9d3af61-7115-4d26-ae21-cbeee600fe0e.PDF ─────────┬──────────────────────────────────────────────── 2026-05-20 18:42│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b3e7170-1d59-4c8f-888a-0b5a1c8e4df8.PDF ─────────┬──────────────────────────────────────────────── 2026-05-20 18:42│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 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95 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其中对控股子 公司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明利嘉”)提供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 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6 年 1月 17 日、2026 年 3月 6日、2026 年 3月 24 日、2026 年 5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6-004、2026-013、2026-01 6、2026-032),公司已将子公司江苏锦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泰兴锦富聚合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累计 2, 400 万元、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子公司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 保额度累计 1,500 万元调剂至子公司常熟明利嘉使用。 2、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将子公司泰兴天马化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化工”)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常熟明利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总额度(含 未使用担保 本次调剂担保 调剂后剩余可 调入额度) 额度 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苏州锦富技术 天马化工 15,000 2,600 1,000 1,600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锦富技术 常熟明利嘉 9,900 0 1,000 1,000 股份有限公司 注:天马化工及本次接受调剂的担保对象常熟明利嘉资产负债率目前均大于 70%。 (二)提供担保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明利嘉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苏州国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发科贷”)申请不超 过 1,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10 个月,公司拟为其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与苏州国发科贷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 3号 法定代表人:殷俊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电子零件、金属模具、金属治具、五金机械零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加工;模具钢材、塑胶制品、成型注塑件 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常熟明利嘉 6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常熟明利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常熟明利嘉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17.06 21,967.77 净资产 4,675.41 4,752.87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67.44 12,804.69 利润总额 -107.07 -1,299.49 净利润 -77.45 -1,297.66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苏州国发科贷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苏州国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债务人(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同)与债权人拟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国发科贷高借字[2026]第 0404 号的《最高额借款合同》(主合同,下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可 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中约定相应债权的金额、利率、用途、债务履行期限等。 2、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1,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运输费、税金、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过户费、保证物 处置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清偿时确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借款凭证》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主合同项下《借款凭证》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 债务的,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 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56,262.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5.8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 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5.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拟与苏州国发科贷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db3c1d0-b166-4d6d-a12e-ab591dfd4847.PDF ─────────┬──────────────────────────────────────────────── 2026-05-19 19:32│锦富技术(3001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118,63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32%)的股东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新能 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200,87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赛尔新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赛尔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108,118,63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8.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协议受让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时间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9月 9日)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8,200,87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3%。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12,733,624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 25,467,249 股)。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赛尔新能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尔新能源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赛尔新能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赛尔新能源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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