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4 汇川技术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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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 │汇川技术(30012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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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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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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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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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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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34 │汇川技术(300124):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至创业板上市2025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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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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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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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50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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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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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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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
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后,由股东会批准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根据当年整体收入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当年公司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增长率原则上不超过经营收入增长率。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包
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项目奖、中长期激励及福利等。公司依据业务特点及个人价值创造,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组合,同时结合外
部市场情况定期进行更新。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市场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部门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核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三)项目奖:公司根据年度目标,就关键任务的达成及突破设立临时性专项奖励,作为员工薪酬补充。
(四)福利:公司在满足正常薪酬发放后额外向员工提供的保障关怀措施。福利包含但不限于假期福利、商业保险、健康体检、
伙食津贴、住宿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福利、爱心基金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五)中长期激励:公司通过实施长效激励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中
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员工的绩效薪酬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薪酬方案,一次性或分次递延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十二条 员工中长期激励的计算和发放按照公司具体的激励方案执行。第十三条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福利的发
放按员工所在公司当地政府要求及公司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业务调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与个人的连续绩效表现;
(四)同行业薪资水平。每年通过薪酬洞察,收集同行业薪资数据,并进行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本制度生
效起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315f9c-8524-40a7-aa03-a19e31874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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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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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3f1a0aa-6c54-4fce-9a1c-867c0922c0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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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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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 5号楼 3F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兴明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1,760,49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5.0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1,133,793,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
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626,700,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596%。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
勇律师、顾永泽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59,872,684 235,900 384,550 股份数量(股) 981,379,663 235,900 384,5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648% 0.0134% 0.0218% 占出席会议中 99.9368% 0.0240% 0.0392%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2.《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60,019,584 260,200 213,350 股份数量(股) 981,526,563 260,200 213,3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731% 0.0148% 0.0121% 占出席会议中 99.9518% 0.0265% 0.0217%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60,035,984 228,400 228,750 股份数量(股) 981,542,963 228,400 228,7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740% 0.0130% 0.0130% 占出席会议中 99.9534% 0.0233% 0.0233%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1,753,305,074 6,509,278 678,782 股份数量(股) 974,812,053 6,509,278 678,782
(股)
占出席本次 99.5917% 0.3697% 0.0386% 占出席会议中 99.2680% 0.6629% 0.0691%
股东会有效 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5.《关于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59,955,615 330,969 206,550 股份数量(股) 981,462,594 330,969 206,5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695% 0.0188% 0.0117% 占出席会议中 99.9453% 0.0337% 0.0210%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顾永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fcb8c41-08d3-4f92-835f-3f413f8ee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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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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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6c82786-60c1-470e-b5f2-9de68d6a7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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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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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 5号楼 3F多功能会议室(临近 1号门)
9.股东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
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届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
议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9: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
于 2026年 5月 19日 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艳、张旸
联系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单元 101)
联系电话:0755-83185787
传 真:0755-83185659
邮 箱:ir@inovance.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188f960-e17b-4402-8c49-2dca0e14c3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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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34│汇川技术(300124):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至创业板上市2025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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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汇川技术”)将其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分拆规则》”),对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联合动力是否发生对上市
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联合动力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上市公司
是否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汇川技术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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