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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3(达刚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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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03 达刚控股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0 00:00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2-17 16:07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2-17 16:06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4 16:25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0 16:02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全资子公司达刚智慧电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11-12 18:29 │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2 18:25 │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0 18:12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5-10-24 18:16 │达刚控股(30010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8:14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2-20 00:00│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重大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西安大可”)及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环保”)签订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 众德环保 52%股权转让给西安大可,交易价格为 27,9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达刚控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3日、12月 5日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7、2025-6 6),截至 2025年 12月 5日,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4,976万元。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西安大可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97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大可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股 权转让款 27,976 万元的支付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75795685-c522-426f-a499-7b84dead5f75.PDF ─────────┬──────────────────────────────────────────────── 2025-12-17 16:07│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22fe2091-4755-419e-879a-976ce62ea0b4.PDF ─────────┬──────────────────────────────────────────────── 2025-12-17 16:06│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英奇管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英奇管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31,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77%。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英奇管理也在积极筹措资 金偿还欠款,因此本次司法拍卖最终能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刚控股”)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奇管理”)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5】粤 0304执恢 1344、1345、1346 号) ,获悉由于申请执行人华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 1月 19日 10时至 2026年 1月 20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公开拍卖股东英奇管理名下持有的公司 5,631,600 股股票,本次拍卖共拆分为 3个拍卖标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被拍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公开拍卖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控股股 卖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期间 东 或 (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第一大 类型 股东及 其一致 行动人 英奇 否 1,877,200 11.71% 0.59% 否 2026 年 1 广东省 司法 管理 月19日10 深圳市 裁定 时至 2026 福田区 年 1 月 20 人民法 日 10时止 院 1,877,200 11.71% 0.59% (延时除 1,877,200 11.71% 0.59% 外) 合计 5,631,600 35.12 1.77% —— —— —— —— 注:若上表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英奇管理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 拍卖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股) 英奇 16,037,275 5.05% 21,790,000 135.87% 6.86% 管理 (注 1) (注 2) 注 1:上述累计被拍卖数量指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被拍卖股份数量,不含本次将被拍卖股份。 注 2:上述“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奇管理的持股数作为基数来计算;英奇管理前期 由于司法拍卖及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15.9%下降至 5.05%,基数减少,所以导致本次“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 135.8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的股东英奇管理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拍卖事项完成后将导致英奇管理被动减持上述股份,但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奇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情形,其股份存在被平仓、强制过户的风险以 及相关债权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置英奇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因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 生变动的,英奇管理将会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英奇管理也在积极筹措资 金偿还欠款,因此本次司法拍卖最终能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6fb9bf69-6db2-4177-9ac9-5a6f1719a765.PDF ─────────┬──────────────────────────────────────────────── 2025-12-04 16:25│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重大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西安大可”)及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环保”)签订了《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众德环保 52%股权转让给西安大可,交易价格为 27,97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达刚控股: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 2025 年 10月 23 日,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5,776 万元。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西安大可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4,976万元。 公司将继续督促西安大可尽快履行剩余款项的支付义务,并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4eb2156e-1089-4df8-9a9c-0f7b3fddde0b.PDF ─────────┬──────────────────────────────────────────────── 2025-11-20 16:02│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全资子公司达刚智慧电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工商变更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达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名称变更为无锡达刚 智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智慧电力”);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 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近日,达刚智慧电力取得了由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 关信息如下: 名称:无锡达刚智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7MRNUK4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秀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 04月 02日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思贤路 18号 62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 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无锡达刚智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a84cf967-e82a-4344-a79c-eb843ee99fe1.PDF ─────────┬──────────────────────────────────────────────── 2025-11-12 18:29│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 刚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妍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8,27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52%。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42,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 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7,93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872%。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计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95,3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4%。 9、公司董事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88,150,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7%;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7%;弃权 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6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2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76%;弃权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刘珂豪律师和陈连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a78108af-b000-44f5-b5b6-a9d764fca765.PDF ─────────┬──────────────────────────────────────────────── 2025-11-12 18:25│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指定媒体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毕原 三路 10号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 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妍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见证律师; 4. 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人,代表股份 342,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0名,代表股份共计 87,93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87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确认。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62人,代表股份 88,27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52%。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及 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8,15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7%;反对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47%;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20%;反对74,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76%;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400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ba699836-5fdb-4bdc-ba82-700d5d144ddb.PDF ─────────┬──────────────────────────────────────────────── 2025-11-10 18:12│达刚控股(3001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奇管理”)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解除冻结、股份轮候冻结生效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基本情况 (1)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申请人 名称 股股东或 结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英奇 否 12,590 0.079% 0.004% 2025年 3 2025年 11 深圳市福田 管理 月 11日 月 4日 区人民法院 4,237,410 26.422% 1.334% 2025年 4 2025年 11 月 11日 月 5日 合计 4,250,000 26.501% 1.338% — — — (2)轮候冻结生效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司法冻结 原因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始日 期日 执行人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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