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02 乾照光电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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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乾照光电(3001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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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权益变│
│ │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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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22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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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36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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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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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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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 │乾照光电(3001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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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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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4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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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3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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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乾照光电(3001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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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fe097aae-aaa9-4002-9a48-d3905302a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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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乾照光电(3001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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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a33cfd5-b6a6-4fd1-97f7-46fee40f1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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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22│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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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下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9435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69号 5楼
法定代表人:火东明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20日
营业期限:2012年 11月 20日至 2052年 11月 19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发光二极管(LED)及 LED显示、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光电、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1728a0d-758d-4b68-84d4-ded1283d0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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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36│乾照光电(300102):关于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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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长李敏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李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实际股份数量(899,136,483股)
为计算依据,下同)。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持股情况、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来源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减持原因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来源
号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1 李敏华 580,000 0.06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 0.02 股权激励
145,000 股份、个人
二级市场
买入股份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4、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华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李敏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
性。
2、李敏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李敏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5632873d-0781-4bb9-bec5-e049234e8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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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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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将
与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鹏”)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以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2026 年预计金 截至 2025 年 11
易内容 原则 额(万元) 月 30 日已发生
金额(万元)
1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浙江康鹏 原材料 参考市场价格 4,500.00 2,322.52
注:预计金额和已发生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序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截至 2025 年 11 2025 年预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号 易类别 内容 月 30 日实际发 计发生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及索引
生金额(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1 向关联 浙江 原材料 2,322.52 2,900 0.98% -19.91% 2025年 10
人采购 康鹏 月 23日在
原材料 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
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
告》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不适用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不适用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E5348XB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创新大道 1199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卜俊鹏
5、注册资本:7,534.344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 11月 0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24,184.71万元,净资产为 17,032.88万元,2025年 1-9月,营
业收入为 4,272.35万元,净利润为-1,999.99万元。
(二)关联关系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公司持有浙江康鹏 17.6951%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财务总监纪洪杰先生现为浙江康鹏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浙江康鹏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浙江康鹏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双方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预估与测算,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公司与浙江康鹏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 4,5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均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43f90102-cf18-4313-9064-9aa88e99d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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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乾照光电(30010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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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8c8e8544-6c26-4458-a8f3-d0466d807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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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乾照光电(3001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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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8日(星期一)下午以现场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
婷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
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更好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
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
,交易条款及定价政策遵循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4,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
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2a98d778-4fe2-4764-b33b-3f2d40089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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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5│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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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097427ec-c294-4a97-916d-fb92c1154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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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4│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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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预案所指关联交易,指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相关的协议约定的交易,包括海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的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
第四条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的原则,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风险处置的机构及风险处置原则
第五条 公司设立海信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为风险防
范和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资金部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
。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资金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
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六条 对于与海信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七条与海信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预防与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海信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共同筹划、落实各项预防、化解风险的措施。
(三)定期评估,重在防范。公司应持续关注海信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有效防范风
险。
(四)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对海信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有效防止风险扩散
和蔓延,降低存贷款等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第九条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将资金存放在海信财务公司前,公司应对海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海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年取得并审阅海信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应持续关注海信财务公司风险情况,包括经营合规风险、信贷业务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对公司资金安全
产生影响的情况。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 海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督促公司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采取全额
或部分调出在海信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海信财务公司存款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存款等的安全性:
(一)发生可能影响海信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二)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四)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五)财务公司出现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第 6 号令)规定或财务指
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形;
(六)公司认为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四条 上述风险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公司资金部、
法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以下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开展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一)敦促海信财务公司进行详细情况说明,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
(二)多渠道了解信息,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相关业务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动态,制订风险处置方案;
(三)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并根据风险动态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方案的修订和补充。
第十五条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任务目标;
(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风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第十六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领导小组应与海信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海信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
险扩散和蔓延。具体措施包括:
(一)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改正;
(二)立即组织回收资金;
(三)其他可控制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 后续事项的处置
第十七条 突发性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公司应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
财务公司相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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