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00 双林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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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 │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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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 │双林股份(300100):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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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 │双林股份(3001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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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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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6 │双林股份(30010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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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46 │双林股份(300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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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46 │双林股份(30010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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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46 │双林股份(300100):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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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46 │双林股份(30010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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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32 │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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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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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
25 年 10月 28 日下午 14:00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
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0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7,058,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18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1,219,68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9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39,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13,5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8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9%;反对 75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17%;弃权11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3,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67%;反对 7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40%;弃权 118,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3%。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8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3%;反对 74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08%;弃权12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1,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62%;反对 74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01%;弃权 12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37%。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17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5%;反对 74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09%;弃权139,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4,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38%;反对 7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52%;弃权 13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61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8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8%;反对 1,278,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54%;弃权194,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0,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887%;反对 1,27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85%;弃权 194,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8%。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许洲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f108994-2b88-43d0-9a39-a561112ab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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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双林股份(300100):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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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双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9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刊登《双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
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2025 年 10 月 17 日,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关于向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25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当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关于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下午 14:0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资料,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81,219,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1657%;根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92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5,839,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09%。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00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87,058,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1866%。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10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13,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33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为:
1、《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86,18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7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17%;弃权11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43,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67%;反对7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40%;弃权11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0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86,18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3%;反对74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08%;弃权12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4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62%;反对74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01%;弃权12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8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86,17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5%;反对7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09%;弃权13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24,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38%;反对7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52%;弃权13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6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85,58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8%;反对1,27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54%;弃权194,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40,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887%;反对1,27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85%;弃权194,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928%。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399f120-8e9e-4072-919f-1f642b64c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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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2│双林股份(3001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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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
,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0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 10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
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系其基于其自身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二级市场行情及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且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ff2522c-3cc8-409f-85f7-c5cca9520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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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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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30010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211c266-7c93-4c8c-ba39-41c4c799b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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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6│双林股份(30010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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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
同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6日在巨潮资讯
网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
记信息如下:
一、相关登记信息
名称: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52191T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邬建斌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壹佰玖拾捌万贰仟玖佰肆拾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业机器人
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双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a3ca1cad-e4a9-4ce5-ae0b-60b71eb87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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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46│双林股份(300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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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17日,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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