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83 创世纪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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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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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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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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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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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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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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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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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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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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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创世纪(3000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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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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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下列情
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期安排等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归属期间内容的修订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方案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修订。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3abea68-ef1a-4875-9ebd-96fef8ffa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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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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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c36c772-a1f3-48b3-aa0d-81de48083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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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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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归属安排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之“三、本激励计划
的归属安排”修订如下:
(一)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
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期 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
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期 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期 日当日止
(二)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
例
第一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
例
第一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50%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间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为明确归属期起算日和归属期间,提升后续归属安排的操
作规范性与执行效率。本次修订后的内容更加贴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和初衷,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有利于保障股权激励计划长期稳定实
施,进一步绑定核心人员与公司发展利益,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期间内容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方
案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611e9bb-f3a3-4b27-97c6-7e66f18fa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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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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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
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
调整。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审议通
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
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
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
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
票数量的 70%,可降低发行价格直至满足发行股数达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同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如果有效申购
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授
权上述事项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最终实施情况和实施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92cf22b-4405-465a-8f16-c79cbf0c24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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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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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f49fa9b-785c-46c6-8eac-3a90ea271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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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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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a554643-2af3-4d19-85b2-482d5a77c4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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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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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7051b38-adf5-4385-bfd9-c23abccbd1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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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创世纪(3000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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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25.26万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604.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163.2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
8,893.19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00,077,199.05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3,252,612.46 237,287,414.49 194,492,986.2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7,767,223.09 123,674,524.83 139,018,551.39
营业收入(元) 5,320,296,624.98 4,605,307,394.86 3,529,211,432.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01,632,064.2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388,931,851.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0,077,199.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1,677,671.0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0,077,199.0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0,460,299.3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正值,但2025年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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