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81 恒信东方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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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2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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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2  │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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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2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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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1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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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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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恒信东方(30008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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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恒信东方(30008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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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恒信东方(300081):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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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恒信东方(30008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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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9  │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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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2│恒信东方(30008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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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3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祖诚,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2017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签署过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最近3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
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
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
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da5b21c-c874-483e-90c8-2decd0d4e1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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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2│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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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
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定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91e5ddf-861e-49d6-99cc-d858eff73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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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2│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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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bb23f7d-084a-4084-9577-45839d959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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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1│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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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分别于 2025年 10 月 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4 名,实际出席董事 4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
工代表董事席位;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
订完成后制度名称调整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5年 11月 14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 
环路 19号院 D3-305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0bc41f6-abf6-421f-abdf-de0e1d174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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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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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
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
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6fb0c82-78c9-4d53-9a17-57c20a3a0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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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恒信东方(30008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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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50e41fa-8057-4951-ac06-cc6eb5a54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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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恒信东方(30008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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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883cad5-01de-4872-9efa-b280f29d4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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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恒信东方(300081):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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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d76920e-8311-48c8-9c1b-acf4664194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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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恒信东方(30008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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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8101bbc-ef7e-4e77-9f0e-2da6d0229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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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9│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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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c6f2d2d-e280-4676-ac59-8d7263a09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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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8│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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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 
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号院 D3-3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修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提案逐项表决,提案 2、3、4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通过;提案 1、5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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