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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9(数码视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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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79 数码视讯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6 19:20 │数码视讯(30007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6 19:19 │数码视讯(3000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 2025-09-16 19:20│数码视讯(30007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数码视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11:0 0 在公司 2003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嬿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数码视讯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详见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章程》及《数码视讯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数码视讯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开展 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数码视讯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78d774d-c18a-42c5-8439-8958f6d6e72d.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 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号上地智选假日酒店一层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 √作为投票对象 决 的子议案数:7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3.02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6 《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 3.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4.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6日在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1.00、2.00、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且议案3包含7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即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效。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15 号 1 幢 数码视 讯大厦 邮编:1000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15 号 1 幢 数码视讯大厦 2 层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志坚、李丹 联系电话:010-82345841 传真:010-823458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15 号 1 幢数码视讯大厦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8df3962-3484-42ba-8a75-af3a62817441.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数码视讯(30007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edc9dc0b-4bdf-48e6-a5d4-5b4f93cba987.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数码视讯(30007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50b8c69-8d8b-4104-a9eb-5a4eaef015b6.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 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书面的审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以及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第八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作出全面 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 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并在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负责相关会议的召集及组织,积极为审 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特殊情况下,相关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秘书重新调整确定后实施。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 密切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六条 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f2e7677-3cdd-4671-934d-1f8108a249f1.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 章程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委员 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战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 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子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 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投资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子公司就相关项目进行洽谈并达成协议或形成具体方案后,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投资评审小组对上报的协议或具体方案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反馈给投资评 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任一委员提议召开。 提议召开会议的委员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因战略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 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须明 确授权范围和期限;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后需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 十年。 第二十条 须经战略委员会作出决定或判断的事项,无论是否获得会议通过,均应报送董事会审议,持有反对意见的委员有权在 董事会会议上进行陈述。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或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 外,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 “内”都含本数,“低于” “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654b3705-d6bf-4f38-a884-59b69ebc2749.PDF ─────────┬──────────────────────────────────────────────── 2025-09-16 19:19│数码视讯(300079):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 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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