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5 数字政通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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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7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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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5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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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3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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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3 │数字政通(300075):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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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2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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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1 │数字政通(3000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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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1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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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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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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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9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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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7│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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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e4e7108e-8846-427e-b4c7-eff21d5eec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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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5│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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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267b8b92-8ecf-47b4-940a-e472a2d7f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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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3│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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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2月28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
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五层5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
至2026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2人,代表股份数132,223,9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2876%(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9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2名股东,所持股份 124,4
65,3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38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6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0名,所持股份7
,758,5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9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9%)。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邱鲁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41,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3%;反对1,66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5%;弃权 21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
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5,87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373%;反对 1,66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52%;弃权 21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36,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6%;反对1,67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2%;弃权 21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
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5,87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54%;反对 1,674,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771%;弃权 21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38,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38%;反对1,67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9%;弃权 213,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
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5,873,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947%;反对 1,672,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64%;弃权 213,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0b5641f-a3db-4175-8748-64a7ab480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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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3│数字政通(300075):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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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
《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
《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16日 15: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21号楼五层 501
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邱鲁闽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册,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共 2名,代表
2名股东,均为 2026年 3月 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代表股
份 124,465,3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0385%。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352名,代表股份 132
,223,9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2876%。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公告内容及会议通知相符,无新提案;相关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4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3%;反对 1,66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弃权 2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同意 5,87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373%;反对 1,669,3
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52%;弃权 2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5%。
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36,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6%;反对 1,67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2%;弃权 2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同意 5,87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54%;反对 1,674,1
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771%;弃权 2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5%。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38,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38%;反对 1,67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弃权 213,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同意 5,87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947%;反对 1,672,5
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64%;弃权 213,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8%。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124d5248-32eb-4ad6-9e09-bf1d94dcb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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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2│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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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2ddc4b0-fbc2-48a5-8194-ff84a6561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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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1│数字政通(3000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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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3月13日以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
26年3月16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8元/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东、王洪深、邱鲁闽、李鑫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d351e0b-9463-4465-96e6-f74ea8baa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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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01│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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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1adb655-f489-46cc-8d6d-677c223f60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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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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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
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 年 2月 28 日至 2026 年 3月 9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及公司官网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有关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54d7d494-839b-4078-80c1-d4c567a08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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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数字政通(30007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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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bad879b3-36be-42ea-8e18-32c05a216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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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9│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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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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