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4 华平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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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  │华平股份(300074):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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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9  │华平股份(3000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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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8  │华平股份(30007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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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7  │华平股份(300074):关于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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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7  │华平股份(300074):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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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06  │华平股份(30007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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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44  │华平股份(30007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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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44  │华平股份(30007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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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01  │华平股份(30007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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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9  │华平股份(300074):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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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9:37│华平股份(300074):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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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平股 
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华平股份拟向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76,388,888股股票,发行价格
为2.88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平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11月4日。2025年10月13日,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
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关于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授权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0aa58b7-7498-4bd9-8390-18fb70daf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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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7:09│华平股份(3000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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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股份(30007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925b5da-c3ac-4057-a2cd-0a559949d3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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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7:08│华平股份(30007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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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
: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 9:30-13: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                                                           
    3、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b)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c)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请在2025年11月13 
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电话确认。来信请寄: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证券部,邮编200438(注明“股 
东会”字样)。                                                                                                      
    d)股东登记时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拜璐璐                                                                                                  
    联系电话:021-65650210                                                                                          
    联系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                                                              
    传真:021-55666598                                                                                              
    邮箱:ir@avcon.com.cn                                                                                           
    邮政编码:200438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03c45ff-c9da-46d2-8cf1-bd1dbf0c9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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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7:07│华平股份(300074):关于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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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 1-9 月应收款项、各类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 
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 1-9 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16,768,833.95                                                                                       
    其他应收款  753,578.02                                                                                          
    合同资产    156,513.14                                                                                          
    合计        17,678,925.11                                                                                       
    其中:公司 2025 年 1-9 月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16,768,833.95 元,依相关规定,对该项资产计提减值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662,967,458.49                                                                        
    资产可收回金额            428,734,636.6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                                            
                              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                                            
                              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                                            
                              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                                            
                              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期计提数额              16,768,833.95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
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应收票据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2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2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账款组合2                                                                                
    确定组合依据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的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                                                                        
    票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医疗医保账龄组合                                                                                                
    多媒体通信行业账龄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款组合2                                                                                                   
    其他的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                                                                        
    票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医疗医保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 多媒体通信行业账龄组合                                                                            
    (2)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代垫款                                                                                                      
    其他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经过测试,上述其他应收款组合 1、其他应收款组合 4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                                              
    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                                              
    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分期商品销售款                                        
    (4)合同资产减值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本公司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二)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 年 1-9 月利润总额 17,678,925.1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0088a7c-8d8f-4916-8f46-cbea788285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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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7:07│华平股份(300074):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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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异议情况:公司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期届满,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鹏
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5)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166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0,411.2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8.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828.7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3.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475.40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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