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7 安诺其 更新日期:2026-07-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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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7:12 │安诺其(30006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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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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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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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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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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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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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 │得向特定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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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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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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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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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7:12│安诺其(30006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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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日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目前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00bdd18-a5cd-4c4a-81e9-77432e56f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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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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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ebe54b6-567d-4fe9-81be-361c99777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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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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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进展及披露交易预案(修订稿)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已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鉴于本次交易
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c5206678-fbcc-4492-bce8-f1aa01237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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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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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8c0fe50-a85e-4d41-9a1a-b36f0cd8b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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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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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
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上市公司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冯树彬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预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0f88ff2-966b-4102-8edf-4b9277280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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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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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本次交易的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2、交易各方接触时,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
心参与人员;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4、交易各方均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5、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易意向协议》《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
架协议》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条款;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
保密协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6、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执行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1211eed8-08cc-4341-a05c-aaa11242f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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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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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
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ad1b846-90a2-474c-8a03-910216f30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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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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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根据公司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对本次交易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3、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4、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26年 4月 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个
交易日;
5、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架协议》。
6、2026年 7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出具审核意见。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
权的交易框架协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
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
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7a4cf9d-5615-4455-9516-592076767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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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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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烽云信息”)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20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烽云信息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并增强标的资产的独立性,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广州拓立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置入标的公司,该资产置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等指标预
计变动超过20%。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对比如下: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标的资产 烽云信息 100%股权 烽云信息 100%股权(包含新增广州拓
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定价基准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告日
发行价格 4.1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4.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80%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2025年修订
)的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关于交易对象的调整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
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
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关于标的资产的调整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
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的调整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较方案调整前相应指
标的变动比例预计超过百分之二十。本次方案较前次方案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
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
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对本次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891e2ff4-0e0c-42a2-88c7-513be63d0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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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
│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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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9fd633d7-49bd-44b7-8586-7d456b42c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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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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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A股股票价格在停牌前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 A股股票自 2026 年 4月 8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6年 3月 9日)收盘价格为 5.3
0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 4月 7日)收盘价格为 4.21元/股。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
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3 月 9 日) (2026 年 4 月 7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30 4.21 -20.57%
创业板综合指数 4,070.95 3,874.63 -4.82%
(399102.SZ)
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 5,117.19 4,756.71 -7.04%
(801030.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5.7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53%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累计涨跌幅为-20.57%,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
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5.7
5%和-13.53%,均未超过 2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
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停牌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61e97b5-fda8-415d-9ea0-6892898a4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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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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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截至本说明
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
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9b75425-afb0-4163-b2fc-1454c77ed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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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
│一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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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系算力与网络综合服务商,依托其自研的智能调度系统,通过对全网节点资源利用负荷的实时感知与 AI智能调度,构
建了数据中心、边缘 CDN及算力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架构,服务客户包括字节跳动、阿里、腾讯、快手、网易等互联网企业。根据国
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
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在精细化工领域构筑了稳固的基本盘。同时开展算力 AI数码业务,积极布局算力产业链,构建起以 GPU弹性算力服务、G
PU硬件供应、GPU算力调度平台系统(智星云)部署为核心的多业务生态体系,并持续探索 AI在纺织时尚、个性消费、文娱与创意等
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场景。通过本次并购,标的公司可从数据中心节点、客户资源互补以及技术协同三个维度为上市公司赋能,使上
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算力 AI数码业务板块。
综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符合创业板定位,并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符合《持
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
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03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eb62bc35-b5b8-45ed-81d0-2722755c5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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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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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6aca66e6-14c3-4fb1-9d6f-b5fe3a26b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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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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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
召开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17079fd4-08e9-4719-ae24-f0e2ecb7d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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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38│安诺其(30006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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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烽云信息”)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6年
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2026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调整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同
时公司对前次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修订情况
重大事项提示 新增“一、本次方案调整的内容”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交易方案简要 修订了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
介绍”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 格
方案”
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 新增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已履行的审批程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序
调整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5135026b-50fe-44f9-865b-935295f1c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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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38│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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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fb16456-4ed1-4e14-8db0-4534a436e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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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38│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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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69ea711-8f0c-4791-88fc-c7bc974a8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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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38│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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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烽云信息”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烽云信息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披露了本次交
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烽云信息 100%股权,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标的公司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烽云信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
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d6ba9bc-9d37-4eb0-ba80-b98672d4c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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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6:56│安诺其(300067):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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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23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
聪科技”)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 3,200.00万元
,融资期限三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精细”)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6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
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为亘聪科技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
融资租赁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为亘聪科技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
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
,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
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亘聪科技分别与江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为亘
聪科技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85460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注册资本:579,320.5763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许
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系说明:江苏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法定代表人:吴子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系说明: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情况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596,596.44 188,725,012.05
负债总额 213,434,517.05 155,816,714.92
资产负债率 82.22% 82.56%
净资产 46,162,079.39 32,908,297.13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54,494.08 153,427,026.24
营业利润 17,125,574.89 13,848,521.63
净利润 13,253,782.26 12,866,417.93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五、本次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承租人: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租赁本金:3,200.00万元
4、起租日:2026年7月24日
5、租赁期限:起租日至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②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
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③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仍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期限内债权人可选择任何时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②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系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③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2、山东精细与江苏金租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②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
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③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仍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期限内债权人可选择任何时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②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系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③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仅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审
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5,30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5,946.86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余额 27,472.7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9%。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
有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7,455.18万元,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0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083
.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84%;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安诺
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4,479.1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为 3,455.0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备查文件
1、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3、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与江苏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ed86a38-5de7-4d59-a287-6a8ba0b20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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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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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2026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
纪立军、章纪巍、纪浩宇、徐曼、陆芸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纪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章纪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纪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徐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选举陆芸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于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议案2:《关于董
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
陈凌云、赵向东、陈建波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陈凌云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1月12日止。该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陈凌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赵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陈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6年8月7日15:00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于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67579ebf-995f-4bf8-9714-d70e671e9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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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3│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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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纪立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章纪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纪浩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徐曼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陆芸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凌云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赵向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陈建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会
议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邮政编码:20170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及补贴。
7、会务联系人:徐曼、钱丽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366转 83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5af4211-2c74-48bc-b1e3-ba43a417d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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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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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48cd7e0d-e1d1-4149-bd25-701b224b7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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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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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凌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ce93cc2-ff0a-4f61-9f24-3fdbcd817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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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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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192ed69-8d30-435d-bb85-33ff6589c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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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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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8月 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投票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纪立军先生、章纪巍先生、纪浩宇先生、徐曼女士、陆芸洁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陈凌云女士、赵向东先生、陈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凌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从业经验,符
合独立董事专业任职要求。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
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5494f15-42b0-48c0-add8-e7c6947c3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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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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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a08a131-92d4-43cd-98c2-955f65e87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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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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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710e4ef-6e39-4c2a-aa38-faa882091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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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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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凌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3871bd1-0607-4e59-b8c8-fbc996e30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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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0│安诺其(30006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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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构
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8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4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0)。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尽职调查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每 30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a784f29-715f-46f9-a33f-2a07a9d66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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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5:42│安诺其(300067):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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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14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
聪科技”)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 1,980.00
万元,融资期限三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精细”)、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烟台精细”)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6年7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与远东国际租赁签署《售后
回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98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精
细为亘聪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亘聪科技与远东国际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
融资租赁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精细拟为亘聪科技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远东国际租赁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金额为1,98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
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精细分别与远东国际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
、烟台精细为亘聪科技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号、龙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远东国际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法定代表人:吴子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系说明: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596,596.44 188,725,012.05
负债总额 213,434,517.05 155,816,714.92
资产负债率 82.22% 82.56%
净资产 46,162,079.39 32,908,297.13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54,494.08 153,427,026.24
营业利润 17,125,574.89 13,848,521.63
净利润 13,253,782.26 12,866,417.93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五、本次售后回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
2、承租人: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租赁成本:1,980.00万元
4、起租日: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甲方支付第一笔协议价款之日(甲方开立/背书的票据上记载的出票/背书日期,或甲方电汇付
款凭证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以孰早日为准),不以租赁物件实际交付为前提。
5、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的担保合同
(1)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2、山东精细与远东国际租赁的担保合同
(1)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3、烟台精细与远东国际租赁的担保合同
(1)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
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仅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审
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5,30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2,491.8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余额 24,280.2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80%。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有
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7,455.18万元,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0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083.3
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84%;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安诺其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4,741.7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
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七、备查文件
1、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远东国际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精细分别与远东国际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852ce53-ab3d-45ae-8c23-51eae2bd0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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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44│安诺其(30006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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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d5567cb-7d9e-42d6-8105-9841a9a93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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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58│安诺其(30006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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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构
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8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4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0)。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尽职调查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每 30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bfb9736-3c7d-4db9-a0b6-8ae58cc6a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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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2│安诺其(3000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立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462人,代表股份405,839,5
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6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394,52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6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3人,代表股份11,312,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9%。
3、出席会议中小股东458名,代表股份数11,489,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同意404,836,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9%;反对95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53%、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8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8%;反对954,94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13%、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同意404,834,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95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8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553%;反对954,54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8%、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此项议案同意404,56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3%;反对1,198,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4%、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12,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45%;反对1,198,84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40%、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5%。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同意404,83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4%;反对95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52%、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81,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05%;反对954,54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8%、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7%。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同意404,792,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0%;反对963,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73%、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4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72%;反对963,24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5%、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同意116,270,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1%;反对1,17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弃权8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2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7%;反对1,179,94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95%、弃权8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7%。公司股东纪立军先
生、章纪巍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同意404,756,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96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379%、弃权1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738%;反对965,44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6%、弃权1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5%。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同意404,70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0%;反对1,01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9%、弃权11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5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40%;反对1,018,44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9%、弃权11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cebaf00-afcd-4837-9131-216764c4d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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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2│安诺其(30006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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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da4f29a-1b21-4029-b593-e8abe3f59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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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安诺其(30006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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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构
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8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4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0)。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尽职调查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每 30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f2c8324-c2ec-4d55-bc0c-95cba2882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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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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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议案 1至 5、7至 8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 日至 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邮政编码:20170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及补贴。
7、会务联系人:徐曼、钱丽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366转 83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00d611-1b4b-448b-8a6f-b291988ef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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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安诺其(300067):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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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c42a6c-e2f9-45b7-9157-a2a5dca9b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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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5│安诺其(30006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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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0c12ae-b2e7-4d44-8b0f-30059f3fa6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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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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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议案 1至 5、7至 8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 日至 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邮政编码:20170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及补贴。
7、会务联系人:徐曼、钱丽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366转 83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2e29a6-7b2b-4c59-8d16-30f6672eb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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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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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国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8cf2ef-1c80-4a66-9817-951073364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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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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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上海
对外经贸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EMBA学位
。2005年开始作为律师执业,现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强先生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A股IPO、并购重组等领
域的法律服务,还擅长私募股权基金(内资、中外合作非法人)的设立及对外投资、创业投资、信托等法律服务。报告期内,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
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聆听了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关于审计意见情
况的介绍,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交流,了解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出席公司股东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
2、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查询。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
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查询,必要时均发表了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并听取公司法务部门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不定
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会谈,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增选董事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增选陆芸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其年度绩效、工作能力、岗
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业务的
学习和沟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12ff71-2997-4cff-84a0-c9d60fc84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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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安诺其(3000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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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凌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等。
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十余部。主持并参加过多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省部级重要科研课题和多项横向课题。2009年作为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科研课题组成
员,参与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起草、意见征求和最终的定稿过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
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
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展开沟通,推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审计技能培训,同
时就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出席公司股东会,广泛聆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
2、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查询。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
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查询,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和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切实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现场参观公司展厅,便于对公司整体运营实力有更为直观和深入的认知,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其年度绩效、工作能力、岗
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c9bcdc-9aa9-44bf-94c5-d9313ee0f6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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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安诺其(3000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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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
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
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
况挂钩。
第九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
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且不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的,按其实际任期或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下降,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可给予扣减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部分或者全部绩效
薪酬: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其他处罚的;
(三)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
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
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8f6e81-f8b9-46ba-bbd0-9da66f43b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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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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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董事会同
意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未
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244,192.70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24,309,291.8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017,130.75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为
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1,543,745.74 46,174,982.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244,192.70 -4,746,004.10 8,145,797.80
(元)
研发投入(元) 28,678,853.00 23,457,365.74 18,989,577.84
营业收入(元) 1,005,706,166.17 973,451,024.19 809,042,318.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11,429,386.3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05,017,130.75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718,728.7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9,948,1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718,728.7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71,125,796.58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2.55%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7,718,728.70元
,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8ecdf4-3f4d-48f8-a5d5-651520faa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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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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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2026年4月24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www.stcn.com),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d381ad-6e92-4518-90b4-3618de1c2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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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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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发或者修订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审议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修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209081-df41-4548-bc40-f0a4587a1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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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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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
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纪立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章纪巍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曼女士以及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李
强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qpmyR6yLS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da32ed-1851-4a5c-b122-206a1a665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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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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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或“众华所”
)作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安诺其同行业客户共 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万元。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锡翡,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 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
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机
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
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111bc6-1233-4f80-82ff-1b4797eb9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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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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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王国卫先生、李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王国卫先生、李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da3596-d50b-498e-bb14-922da2125dc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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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安诺其: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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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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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安诺其: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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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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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安诺其: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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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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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安诺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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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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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安诺其: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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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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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安诺其: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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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2/1223071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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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安诺其: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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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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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安诺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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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6/1220959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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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安诺其: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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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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