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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5(万邦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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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9 20:08 │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3 17:36 │万邦达(30005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7:35 │万邦达(300055):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 ├─────────┼──────────────────────────────────────────────┤ │2025-05-09 19:32 │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9 19:32 │万邦达(300055):东吴证券关于万邦达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5-09 19:32 │万邦达(300055):东吴证券关于万邦达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5-09 19:32 │万邦达(3000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7 17:46 │万邦达(30005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7 15:47 │万邦达(300055):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7 15:45 │万邦达(30005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6-19 20:08│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 民币 0.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 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向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 28,600 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惠州伊斯科提供的担保已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 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 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 担保额度 是否 方 最近一期 前担保 新增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额度 期净资产 比例 公司 惠州伊斯科 73% 64.47% 34,401 28,600 5.55%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 法定代表人:何秀云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 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烯、1#发泡剂、粗双环戊二烯、2#发 泡剂、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 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伊斯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3% 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14.5% 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2% 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0.5% 惠州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516 264,760 负债总额 158,087 170,6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000 16,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4,812 157,401 净资产 89,429 94,064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775 58,035 利润总额 4,298 5,439 净利润 3,730 4,635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3、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28,600 万元; 6、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 28,600 万元; (2)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 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 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甲方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保证期间: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58,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69.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5,585.5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 .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d18c7715-cc6b-4ca2-a84c-d3eb25a02da8.PDF ─────────┬──────────────────────────────────────────────── 2025-06-13 17:36│万邦达(30005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淀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 万元(银行承兑 汇票可全额串用此额度),贸易融资专项授信额度 2,000 万元,以上额度均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所包含的 内容。上述具体授信日期及利率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最终授 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为切实有效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环保新材料汽车 内饰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由淮南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公司在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开展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轮驱 动下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提升公司在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力,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区 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d9a4adf-076e-4117-98ba-a9c2c37cc518.PDF ─────────┬──────────────────────────────────────────────── 2025-06-13 17:35│万邦达(300055):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10 亿元人民币,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 3.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 规划调整。 4.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人民币。在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项目面临 无法筹措足够资金的情形,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乃至项目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 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为切 实有效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拟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淮南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本项目计划总投 资预计 10 亿元,项目分期进行,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由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持 公司在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开展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形成“研发-生产-销售 ”一体化产业链,提升公司在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力,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 压力,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合同书》。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未发生交易事项。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政府性质主体,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主要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产业园 3.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低于 8 亿元,项目主要建设汽车内饰皮革、家具皮革、立面饰面 皮革等相关产品生产线合计 20 条。项目分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 4. 实施主体:新设子公司。 5.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 规划调整。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1. 项目名称: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 2.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低于 8 亿元,项目主要建设汽车内饰皮革、家具皮革、立面饰面 皮革等相关产品生产线合计 20 条。项目分期进行。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2 亿元,将建设 4 条汽车内饰皮革生产线。 3. 项目运营主体: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在甲方区域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新公司”),负责本项目的 生产经营。 (二)项目扶持 若经甲方审核,项目满足相关政策条件,甲方将在厂房租金、设备购置、设备搬迁、项目贷款、人才、吸纳就业等方面给予财政 奖补。 在本项目运营时限内,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连续停产 3 个月或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经甲方责令恢复生产, 乙方于 3 个月内未能恢复生产的,甲方不予兑现项目停产期间扶持政策的奖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项目进度等实施全程监管与审查核定,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 资。 2. 甲方按乙方需求提供水、电安装等基础条件,保证乙方顺利进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注册登记、项目备案、消防、环评等相 关报批文件,及时协调乙方项目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3.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申报、鉴定,指导和协助乙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政策及各类 科技创新支持。 4. 甲方有权对支付乙方的所有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在甲方区域注册成立新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在甲方区域缴纳的税收须全部缴 纳。乙方须在甲方厂房交付后 1个月内进场装修,将运营设备运抵甲方园区内的指定厂房。 2. 乙方根据本合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在生产经营期内,对项目内容、经营范围和股东股权进行变更的,须书面提前 30 个工 作日告知甲方。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善对应手续(包含装修施工许可证、项目备案、环评等)。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响应国家政策,践行绿色发展战略 在 “双碳”目标下,合成革行业面临深度转型压力。传统 PVC 合成革及普通 PU 聚氨脂合成革生产过程会产生的 VOCs 排放、 增塑剂污染及难降解等问题。而 TPE 合成革摒弃溶剂使用,是合成革产业绿色转型的核心突破口。在淮南布局该项目,不仅符合企 业的业务发展战略,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发挥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份额 公司凭借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沉淀,已逐步完成 TPE 合成革从实验室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打通。本项目的实施,将充分 释放公司技术储备优势,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提升企业在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政策红利叠加市场蓝海,发展前景广阔 在安徽省 “十四五” 战略指引下,淮南市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合淮产业走廊发展规划》将汽车产业列为重点发 展方向,致力于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TPE 合成革凭借密度低、重量轻、环保无味的特性,高度契合新能源汽车的设计需 求。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合淮走廊汽车产业提供本地化、高品质的内饰材料配套,强化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协同发展,完善“基础石 化-合成材料-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的产业协作链条,推动合淮走廊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汽车产业集聚区。 2. 技术降本与产业协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与国内高校合作,持续优化材料配方与工艺参数,以努力提高产出效率并打造成本优势。结合淮南高新区产业园的上下 游配套企业,可实现物流运输的本地化协同以进一步压缩成本。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充分发挥公司成熟的技术优势和区域产业协同效应,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形成“研发-生产-销售” 一体化产业链。项目实施后,不仅可为企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将通过轻量化、高性能的 TPE 产品提升公司在合成革行业的竞 争力,同时助力淮南构建的低碳产业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七、风险提示 1.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人民币。在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项目面临无 法筹措足够资金的情形,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乃至项目终止的风险。 2.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 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团队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 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淮南环保新材料汽车内饰项目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58e1017-1045-44ba-b813-423f3bf4fe6f.PDF ─────────┬──────────────────────────────────────────────── 2025-05-09 19:32│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4 月 3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 22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60 人,代表股份292,408,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945 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271,594,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2.45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9 人,代表股份 20,814,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487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1,831,3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025%;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18%;弃权 338,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20,814,615 股,同意 20,237,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2257%;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7%;弃权 338,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 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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