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3 星辉娱乐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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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6 │星辉娱乐(30004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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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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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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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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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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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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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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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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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 │星辉娱乐(3000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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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2 │星辉娱乐(3000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
│ │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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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6│星辉娱乐(30004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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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
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7)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
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
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不属于海关失信企业,本次发行符合《关于
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以及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c441bc0-c758-4a75-b0fe-df4401cdf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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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星辉娱乐(30004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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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04月29日14:30召开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0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星辉中心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8日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星辉中心26楼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
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
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星辉中心 26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琦、李穗明
联系电话:020-28123517
联系传真:020-28123521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5934ffe-ee0e-4966-952a-c6a2d88e8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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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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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智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b45773-9187-40ee-be58-d014cde86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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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星辉娱乐(300043):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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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
成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通过与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约,事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
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
第二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及付款预测,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
币付款预测金额,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金融机构借款的
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外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种类及规模,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计划进行交易,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须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交易,不得在审议通过前开展业务,不得超额度操作。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在批准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第十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远期外汇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远期外汇交易的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一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一)公司运营部门(包括销售、采购等)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将预测结果定期报财务部。
(二)公司财务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筹集、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联系。
(三)公司内审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计监督。
(四)公司证券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第四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结合外汇汇率的走势等因素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制订公司年度远期外汇
交易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根据交易金额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在经批准的期间和额度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结合外汇收付预测结果,根据境内外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
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交易方案,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向总经理报备。
(三)财务部根据已批准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申请。
(四)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提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价格,与公司授权的交易人员确定交易,金融机构和公司签署远期外
汇合约。
(五)财务部对远期外汇交易建立台账,对每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动态,妥善安排交割
资金。
(六)财务部每月对经审批用于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结果进行核算、监督,并将核
算、监督具体结果、累计盈亏等情况定期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和审计部。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
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方案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必须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要求,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符合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原则,具体由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
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10%以上,财务部应立即向财务负责人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 公司内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报告
。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 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按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对外公告。
第二十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
及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ad8047b-d637-4b20-863f-0fd0415b6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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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4│星辉娱乐(30004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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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星
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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