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1 回天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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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12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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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32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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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24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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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5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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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7:18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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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36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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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22 │回天新材(30004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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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22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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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04 │回天新材(30004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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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2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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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12│回天新材(30004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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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第一季度,“回天转债”未发生转股情况;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尚未转股的“回天转债” 面值总额为 84,974.78 万元,占“回天转债”发行
总量的比例为 99.97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
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020 号),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500,000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85,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2023年5月2日至2028年10月26日(2023年5月2日为法
定节假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起始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为2023年5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1元/股。
2023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根据
《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2日起由20.21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1
5.45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
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6),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30日起由1
5.35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回天转债”未发生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共有面值总额为25.22万元的“回天转债”转换成公
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25股,“回天转债”剩余面值总额为84,974.78万元,占“回天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03
%。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股份类型 (2025年12月31日) 本季度转股 (2026年3月31日)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5,347,549 2.74% 0 15,347,549 2.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4,087,125 97.26% 0 544,087,125 97.26%
总股本 559,434,674 100.00% 0 559,434,674 100.00%
四、其他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10-3626888-8068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回天新材)、《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回天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89bdd15-c64b-4746-8d60-15c68d628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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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32│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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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9日召
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 25亿元
)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担保。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公司融资
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4)。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回天”)与工商银行在 2026年 3月 26日至 2028年 3月 26日期间发生
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1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中,公司拟为上海回天提供担保额度 7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海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海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4,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文吉路 251号
法定代表人:章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 8月 3日
经营范围:胶粘剂(除危险品),密封剂、灌封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设备销售;润滑
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上海回天100%的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回天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78,240.56万元,负
债总额为86,926.5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92,643.31万元,净利润为1,362.1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海回天资产总额为16
8,751.73万元,负债总额为75,156.2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1,715.25万元,净利润为304.73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上海回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4、被担保主债权:自 2026年 3月 26日至 2028 年 3月 26日期间,在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
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
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
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
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
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02,28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比例为 36.5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431b4e-02dd-4583-be90-951783808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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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2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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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cb5dcb6-018d-4cf9-a1d5-ccaee375f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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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5│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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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火灾事故说明
2026年 3月 16日 13时 52分左右,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回天”)软包装车间一、二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突发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疏散人员,并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现场灭火救援。在当地消防应急等部门共同努力下,火情已经扑灭。本次事故未
造成人员伤亡,未发生次生灾害。目前,火灾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核实中。
宜城回天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宜城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宜城回天撤出厂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
停业,待查明火灾事故原因,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经初步核实,本次火灾事故造成宜城回天软包装车间厂房、设备及存货不同程度受损,未对该厂区其他生产车间产线造成影响,
具体损失金额尚在评估中。因本次事故部分聚氨酯包装胶产品的生产进度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成立工作小组妥善处理生产经营调
度等事宜,尽最大努力减少或消除对客户订单交付的影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降低损失。
宜城回天正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由于恢复生产经营时间尚不确定,初步预计本次事故将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稳健,此次事故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全面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此类事故的再
次发生。
此外,公司将根据本次事故的进展,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7a2b5fa-69a3-4270-9048-ad2119dff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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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7:18│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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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52148147-c90c-4c93-99bd-ff9ed0ef9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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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36│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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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证券襄阳营业部转发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25皖01执2323号之七、八),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华泰证券襄阳营业部协助变卖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章锋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89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全部被司法冻结,其中 15,914,14
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托管于华泰证券襄阳营业部。
2、章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章力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
章力 10,515,180 1.88% 16.30%
章锋 27,899,450 4.99% 0
杨莲花 30,796,299 5.50% 0
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 13,985,851 2.50% 0
有限公司
史襄桥 3,983,897 0.71% 0
王争业 1,841,029 0.33% 0
赵勇刚 2,170,605 0.39% 0
合计 91,192,311 16.30% 16.30%
二、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1、拟强制执行原因: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刑事判决书,追缴被执行人章锋违法所得及执行
罚金。
2、拟强制执行股份数量及比例:章锋持有的托管于华泰证券襄阳营业部的公司股份 15,914,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
3、股份来源: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4、拟强制执行方式: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拟强制执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拟强制执行时间区间:具体时间区间以最终执行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强制执行系因执行法院裁定,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跟进披露
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强制执行股份实施期间,公司将协调、督促强制执行实施方在减持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8892ca13-68da-4848-8caf-f05cfbf10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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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22│回天新材(30004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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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30日以专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力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自 2026年 1月 12 日至 2026 年 2月 3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已经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鉴于“回天转债”距离 6年存续期届满尚有一定期限,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
至 2026年 8月 3日,如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年 8月 4日
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92e1bf8a-aa6b-48ff-852d-c60068710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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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22│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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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1月 12 日至 2026 年 2月 3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6 年 8月 3日,如再次触发“
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年 8月 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天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020 号),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8,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5,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2023年5月2日至2028年10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1元/股。2023年5月15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2日起由
20.21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
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
起由15.45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
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3
0日起由15.35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1月 12日至 2026年 2月 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12.92 元/股
的情形,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鉴于“回天转债”距离 6年存续期届满尚有一定期限,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6
年 8月 3日,如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年 8月 4日重新起
算),若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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