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5 中科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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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9 │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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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9 │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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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1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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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0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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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9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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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0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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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0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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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12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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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科电气(30003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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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 │中科电气(30003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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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9│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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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
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
发布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
《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14:30 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达中建
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 5 名股东,均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者其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
128,534,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7525%。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594 名,代表 596 名
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5,409,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324%。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公司
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2,000,2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86%;反对 1
,786,4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00%;弃权 1,623,2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75,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7810%;反对 1,786,4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0%;弃权 1,623,28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0%。
本次会议按《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
计,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a9e90ec6-4870-4805-b181-b3f163adf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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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9│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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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2:30,在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达中建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594 人,代表 596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5,
409,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 5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8,534,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5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9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36,875,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2,000,249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86%;反对 1,786,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0%;弃权 1,623,2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75
,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810%;反对 1,786,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
00%;弃权 1,623,2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律师和张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62252f8-0fdb-4b4c-9419-a6a005c27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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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1│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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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
月 3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4日 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持续推进,海外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保持了快速发展趋势,并带动海外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
时,叠加欧美锂电产业本土化政策的落地生效,加快了国内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企业的出海进程。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国际化发展战
略、扩大海外市场业务规模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拟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中科星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阿曼项目公司实施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分两部分建设,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产能规划各为 10 万吨/年,建设周期预
计各为 36 个月,其中,每一部分的建设将会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作为负责任的国际投资,本项目直接投资
主体中科星城香港与实施主体阿曼项目公司将就本项目实施与运营过程中的土地租金支付、租赁资产的到期恢复、第三方损害赔偿、
环境保护等事项承担相关合同义务和责任。
同时,为确保公司海外投资事项的稳步、有序推进,此前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投资建设“摩洛哥年产 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一体化基地项目”将做延缓建设安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
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年 6月 20日下午 2: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号亿达中建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d04f3948-c91b-46c7-963d-84e706515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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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50│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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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阿曼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1)本项目投资尚需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发改
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投资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周期较长,
存在项目建设进程、达产时间不及预期和实际投资额高于计划投资额的风险。(2)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压力,
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3)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及供需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及生产成本,同时当前负极
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与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对本项目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4)海外市
场需求增长可能不及预期,由此可能增加本项目运营难度,延长回收期。(5)经营管理风险及汇率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持续推进,海外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保持了快速发展趋势,并带动海外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
时,叠加欧美锂电产业本土化政策的落地生效,加快了国内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企业的出海进程。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国际化发展战
略、扩大海外市场业务规模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经过多次考察、调研和多方比较,拟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公司持有其99.9984375%股权)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科星城(香港)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香港”)投资设立阿曼项目公司实施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分两部分建设,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产能规划各为10
万吨/年,建设周期预计各为36个月,其中,每一部分的建设将会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同时,为确保公司海
外投资事项的稳步、有序推进,此前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投资建设“摩洛哥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将做延缓
建设安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阿曼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
案》,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且须经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三)直接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科星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Zhongke Shinzoom (HK)Holdings Co., Limited)
2、公司注册号:77299448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住所: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721-725号华比银行大厦14楼1406A室
5、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负极材料产品销售,代理,贸易进出口
7、股东: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持股100%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阿曼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有序推进本项目落地,中科星城香港在阿曼设立项目公司——中科星城苏哈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苏哈
尔”,后续不排除通过设立阿曼其他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部分产能规划),项目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曼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阿曼(第一部分产能规划建设地点位于苏哈尔自贸区,第二部分产能规划建设地点以最终核定为准)
(三)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融资(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项目贷、引入战略投资人等)。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含办公楼、生产厂房及生产辅助车间等。
(五)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分两部分建设,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产能规划各为10万吨/年,建设周期预计各为36个月(最终以实
际建设情况为准),其中,每一部分的建设将会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
(六)土地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项目第一部分产能规划租赁土地位于苏哈尔自由贸易区第3751号地块,土地面积35.6万㎡。直
接投资主体中科星城香港与实施主体中科星城苏哈尔将就本项目实施与运营过程中的土地租金支付、租赁资产的到期恢复、第三方损
害赔偿、环境保护等事项承担相关支付义务和赔偿责任。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同时,为确保公司海外投资事项的稳步、有序推进,此前公司已审议通
过的投资建设“摩洛哥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将做延缓建设安排。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完善海外产
能布局,有效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和海外市场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抢抓海外市场锂电产业链构建过程中的市场机遇,拓展国际市场,
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打造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先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全球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风险分析
(一)项目建设及审批风险
本项目投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委、商务部、外汇主管部门等)的审批或备案,此外,项目规模
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项目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进行分期、分阶段建设,项目建设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存在项
目建设进程、达产时间不及预期和实际投资额高于计划投资额的风险。
(二)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项目贷、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本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压力,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三)价格波动风险
当前负极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对本项目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
锂离子电池市场预计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但不排除海外动力、储能电池等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由此可能增加本项目运营难
度,延长回收期。
(五)经营管理风险
阿曼与中国在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项目可能存在海外市场竞争、人才队伍建设、
内部控制管理等经营管理风险。
(六)政策法律风险
阿曼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经营环境、国际贸易环境与我国存在较大区别,若该国法律法规、经营环境、国际贸易环境、监管
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项目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汇率风险
本项目涉及境外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及财务核算可能均需以外币进行,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1d77ae70-5e41-4093-a896-99c1b6b91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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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9│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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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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