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5 中科电气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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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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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 │中科电气(300035):《中科电气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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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8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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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中科电气(30003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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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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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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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6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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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2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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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52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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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4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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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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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强、李小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强
、李小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与凯博(成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博成都基
金”)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强、李小
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以下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凯博成都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4,278
,1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23.34 元 /股,转
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800,052,884.58元。上述交易如最终能顺利实施,凯博成都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5-057)。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转让方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8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
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转让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
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8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2b0e5da-200f-4230-9dd7-52ed3e730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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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中科电气(300035):《中科电气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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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中科电气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1b5c1816-d56d-4b19-b6d3-4171ccf3a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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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8│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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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f832099-be23-4b30-b3eb-155e33b0e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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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中科电气(30003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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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予以
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 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ce28689-a935-440a-9093-27cd39612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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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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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
不确定性。
3、项目公司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
,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甲方”、“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公司拟在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70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
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计划投资约47亿元;二期项目建设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计划投资约23亿元。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二段88号
3、关联关系:公司与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投资规模:
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70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约47亿元,二期投资
约23亿元。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约1500亩(具体面积以最终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包含锂离
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周期18个
月,在完成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乙方启动项目建设,一期启动建设后18个月内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建设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在一期建成投产后12个月内启动二期建设,二期启动建设后18个月内全面建成投产。
3、项目选址:
项目拟选址龙马潭区罗汉街道(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最终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土地供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循招拍挂等法定程序,土地使用条件、价格等均按
国家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执行。项目土地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满足土地出让条件。
(2)甲方负责项目用地“五通一平”,即用地平整,项目用水、用电、排水、通讯、道路等公共要素接至本项目用地红线边缘
,满足乙方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行政审批、竣备验收的手续办理等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4)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依规申请和享受国家、省、市、区现行有效且普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所有同类市场主体的各项产业扶持
、科技创新、人才引进、金融支持等普惠性政策。
5、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便于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经营管理,乙方拟迁其子公司“四川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部门
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在建设及经营环节中
产生的所有税收依法在项目所在地解缴。
(2)乙方应按约定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要求,按期、足额投入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
、规划调整、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审批手续未取得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的,可顺延项目工期。乙方因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项
目无法建设、延期建设或延期投产的,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可顺延项目工期,或甲
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或建设进度,并重新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3)乙方依法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行政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节能等要求。
(4)乙方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履行法定统计义务,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1年内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户。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产能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扩大公司锂电负极业务规模,满足不断增长的锂电负极市场需求,增强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助于公司
积极应对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竞争及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
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公司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
,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公司自筹资金(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方式),资金能否按期到
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公司提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9fcffd19-5536-4291-8f47-c9d222923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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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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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83a00d7c-a550-4c8f-95ae-a7044f559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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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6│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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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或“公司”)于 2021年 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 1
2月 31日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控股”)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筹措资金,加速产能扩张,其中,
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创投新材料基金”)以人民币 9亿元认购中科星城控
股新增注册资本 9亿元,并就相关交易安排、后续退出机制、治理及特殊权利等签订《关于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深创投新材料基金持有的中科星城控股全部股权,回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82,977,
705.94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深创投新材料基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星城控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股权回购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90301单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出资额:2,75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926Y12
7、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28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非证券业务投资、股权投资、创业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9、合伙人及份额比例
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普通合伙人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3,750 0.50%
(深圳)有限公司
2 有限合伙人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 2,250,000 81.82%
公司
3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7.27%
4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5.45%
5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3.64%
6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250 1.32%
合计 2,750,000 100%
10、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创投新材料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其他说明:深创投新材料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回购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概况
企业名称: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亿达中建智慧科技中心 3幢 102号房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7CR1LD05
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17日
经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锂离子电池材料、石墨烯材料、电气机械设备、
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气技术、特种材料及新产品研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材料科学研究、技
术开发;电子技术转让;电子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31,257,656.43 5,657,610,607.51
负债总额 2,535,317,261.24 3,341,204,636.23
净资产 1,995,940,395.19 2,316,405,971.28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432,917,294.14 4,115,494,267.79
利润总额 337,878,748.57 375,629,075.95
净利润 285,489,704.57 320,465,576.09
注:上表所列 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 1-9月的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中科星城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有关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3、股权回购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回购前 回购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 90,000 75% -
金(有限合伙)
湖南中科星城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25% 30,000 25%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90,000 75%
合计 120,000 100% 120,000 100%
注: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同意将持有的占中科星城控股 30%股权相应的投票权委托给中科星城科技,股权
回购前中科星城科技拥有中科星城控股55%表决权。
四、股权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湖南中科星城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各方确认,公司以现金形式回购甲方所持中科星城控股 7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万元
,其中实缴出资 90,000万元。
(二)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格
根据测算,标的股权回购价格=人民币 90,000万元×(1+8%N)-甲方投资款在共管账户中产生的利息。其中 N为《增资协议》
交割日至回购款支付日的年数,即 N=《增资协议》交割日至回购款支付日/365天,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182,977,705.94元。
2、支付时间
公司应在 2025年 12月 29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
(三)本次交易的交割及费用承担
1、自公司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视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各方同意中科星城控股就本次交易召开股东会,审议变
更章程、股东名册、董事等事项,甲、丙、丁三方同意投赞成票,同时各方应按照中科星城控股登记机关的要求签署必要的工商变更
登记文件,并于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回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税费等由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2、公司延迟支付回购价款的,应按照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五、股权回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回购事项是公司按照此前增资协议约定所履行的回购行为,回购价格参考此前约定由双方协商,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回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股权回购事项办结后,中科星城控股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610d0c0f-ae5f-4c23-905e-55760dd39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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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2│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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