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1 宝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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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6 │宝通科技(30003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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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38 │宝通科技(30003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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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 │宝通科技(300031):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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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 │宝通科技(30003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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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 │宝通科技(30003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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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 │宝通科技(300031):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
│ │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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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 │宝通科技(30003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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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 │宝通科技(3000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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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 │宝通科技(3000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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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8 │宝通科技(300031):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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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6│宝通科技(30003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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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82,950,9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81%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拟计
划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10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374,934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持有本公司股份 6,107,9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的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拟计划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6,9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以及
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比例
1 包志方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82,950,952 19.81%
、董事、总经理
2 唐宇 董事、副总经理 6,107,952 1.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主要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声明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仍然充满信心,仍将长期坚定地持有公司
股份。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股份数量、方式、价格、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占公司总股份
数量 的比例
包志方 8,374,934 集中竞价/大宗 视减持时二级市场 2.00%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唐宇 1,526,988 集中竞价/大宗 视减持时二级市场 0.36%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限售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
志方先生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份限售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董事、副总经理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8e374a91-6ab0-4236-be89-00b2379e5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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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38│宝通科技(30003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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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股份总数415,819,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
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1,581,975.7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
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存在行权情况,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由415,8
19,757股增加至418,746,695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将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41,874,669.5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数418,746,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2、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79 包志方
2 01*****830 唐宇
3 01*****242 孙业斌
4 02*****532 周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
咨询联系人:刘秋远
咨询电话:0510-83709871
八、备查文件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b9702086-a193-4c28-b8d8-d10c16aef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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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宝通科技(300031):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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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拟与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信铁”)签订《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研发”)98%的股权,股权转
让价格为9,800 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通研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UT11X3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泰路 243 号
5、法定代表人:林杰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制造;风动
和电动工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自然人陈哲敏持股 60%,自然人林杰持股 4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8,253.94
营业利润 652.47
净利润 633.62
资产总额 8,016.57
负债总额 4,775.66
净资产 3,240.91
11、无锡信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经查
询,无锡信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28EK87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5、法定代表人:陈希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8月1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宝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5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10.44 -
净利润 - 10.44 -
资产总额 9,944.56 -
负债总额 5.00 -
净资产 9,939.56 -
11、宝通研发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通研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公司不存在为宝通研发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存在公司为宝通研发代垫的5万元费用。宝通研发与公司不存在经营
性往来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13、本次交易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宝通科技 1,500.00 100.00% 30.00 2.00%
无锡信铁 / / 1,470.00 98.00%
合计 1,500.00 100.00% 1,500.00 100.00%
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易价格及付款安排
1、第1笔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3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第2笔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800万元(大写:肆仟捌佰万元整)。
3、第3笔转让价款:乙方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4、如果乙方未能在2025年10月31日前付清前述款项的,则自2025年11月1日开始,乙方按照逾期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
付逾期利息,直至付清全部尾款及逾期利息。
(二)股权交割
1、交割时间:股权登记手续全部先决条件满足后,甲乙双方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成目标公司98%股权交割的工商登记手
续。因乙方付款进度或工商行政审批时限因素,前述交割手续完成时间可以顺延,但最晚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交割先决条件是指:乙方已经按约定支付完成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交割要求:在交割先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准备目标公司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材料;乙方自交
割完成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拒绝办理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
(三)过渡期条款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自觉接受乙方监督。
(四)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定价、评估情况
(一)目标公司的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聘请了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评估。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编号为锡安瑞评报字(2025)第 B05 号的《关于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资产基础法。经评
估,宝通研发资产账面价值 9,944.56 万元,评估价值 10,010.60 万元,增值 66.04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5.00 万元,评估价值 5
.00 万元,增值 0.0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9,939.56 万元,评估价值 10,005.60 万元,增值 66.04 万元。
(二)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是基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净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0,005.60 万元。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考虑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后,确定本次转让宝通研发 98%股权的价格为 9,800万元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部署作出的长远决策,旨在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提升效益,助力公司长期稳
健发展。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关于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a8ec749e-8ef2-4b04-a90d-4460ddcc9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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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49│宝通科技(30003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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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与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信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通研发”)98%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9,800 万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通研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为确保本次交易高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之“五、行权安排”的规定,等待期满后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止。
截至 2025年 5 月 30 日,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 3,174,973 份,到
期未行权 300,500 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 300,5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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