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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6(红日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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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20:16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3 15:56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 ├─────────┼──────────────────────────────────────────────┤ │2025-05-21 17:36 │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1 17:36 │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1 17:36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 ├─────────┼──────────────────────────────────────────────┤ │2025-05-21 17:36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 │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5-20 22:12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22:12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22:1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 ├─────────┼──────────────────────────────────────────────┤ │2025-05-20 22:1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 ─────────┬──────────────────────────────────────────────── 2025-06-16 20:16│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5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3000000元/股。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 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90,124,645.11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53,521,466.5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5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19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伊 梁丹 咨询电话:022-59623217 传真电话:022-596752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cf5d2602-3fd6-46ea-9f4c-78ca0eeb3604.PDF ─────────┬──────────────────────────────────────────────── 2025-05-23 15:5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概述 2010年 10月 25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 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1,600万元人民币与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 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以红日”)。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 天津)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0)。 二、控股子公司注销情况 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天以红日,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天以红日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 营效益,决定终止经营,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天以红日。 近日,公司收到天以红日发送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天以红日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 手续。 三、注销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天以红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注销核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4f49fbc5-797f-4b3b-853d-3458413f8aaa.PDF ─────────┬──────────────────────────────────────────────── 2025-05-21 17:3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 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月 17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2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分别为:监事叶尚书女 士、监事李俊先生。本次监事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叶尚书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叶尚书女士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05月 20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同意选举叶尚书女士、李俊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769cc481-e6ee-4e32-9eea-bd81e26398af.PDF ─────────┬──────────────────────────────────────────────── 2025-05-21 17:3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 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 董事 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8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 董事吴文元先生、蓝武军先生、李春旭女士、林森先生、张 YING 女士、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郑忠良先生。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李莉(独立董事)、郑忠良(独立董事)、龚涛(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莉(独立董事) 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吴文元、蓝武军、林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元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如下: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 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提名,选举吴文 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提名,选举蓝武 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蓝武军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陆小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但家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杨伊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后,蓝武军先生、但家平先 生、杨伊女士同时任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聘任梁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d50e237-2d01-4177-b743-904068a66101.PDF ─────────┬──────────────────────────────────────────────── 2025-05-21 17:3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05 月 2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05月 20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叶尚书女士、李俊先生均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6beaa64-2790-4555-9597-9fc6139917c7.PDF ─────────┬──────────────────────────────────────────────── 2025-05-21 17:3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05 月 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文元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蓝武军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一)选举李莉(独立董事)、郑忠良(独立董事)、龚涛(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莉(独立 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 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选举吴文元、蓝武军、林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元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 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蓝武军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陆小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但家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杨伊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 简历附后)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后,蓝武军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同 时任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丹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杨伊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梁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da09671-de6b-4dc3-b4a6-f80191af0166.PDF ─────────┬──────────────────────────────────────────────── 2025-05-20 22:12│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50a3b20-9243-4adc-a36a-2e50e6d32ac1.PDF ─────────┬──────────────────────────────────────────────── 2025-05-20 22:12│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9d2bd1b-589c-4c1a-933c-504db0bb8c98.PDF ─────────┬──────────────────────────────────────────────── 2025-05-20 22:1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完 成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梁丹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 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梁丹女士代表公司全体职工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梁丹女士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 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三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5933eae-cc19-4ac2-8e14-d7304ecd3982.PDF ─────────┬────────────────────────────────────────────────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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