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5 华星创业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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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1 │华星创业(3000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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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1 │华星创业(3000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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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52 │华星创业(300025):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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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5 │华星创业(300025):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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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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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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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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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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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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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 │华星创业(300025):董事长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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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1│华星创业(3000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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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所持有的34,666,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81%)被司法冻结。
2、2025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明细,获悉
李剑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4,666,130股股份于2025年8月1日发生权益变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36,186,400股减少到1,520,270股,持
股比例从7.11%减少至0.30%。李剑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3、李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所持有的34,666,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81%)于2025年7月2日被司法冻结,公司于2025年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5年 8月 1 日,李剑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34,666,130股股份因被司法处置由 36,186,400股减少到 1,520,270股,持股比例从
7.11%减少至 0.30%。李剑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剑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李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明细》。
2、李剑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19abd360-9ca6-4b78-a361-38c575739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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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1│华星创业(3000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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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星创业
股票代码:30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剑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2025年 8月 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星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华星创业、上市公司 指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剑
本报告书 指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李剑先生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李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身份证号码 1101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华星创业股份外,其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部分华星创业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华星创业股份的计划。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6,18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20,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3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4,666,13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7.11%减少至 0
.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总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李剑 1,520,270 0.30% 1,520,270 100.00% 0.3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520,27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00%。除上述情形之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李剑先生持有的 2,479,730 股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因解除婚姻关系分割给钱晓茜女士,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2、李剑先生持有的 10,175,000 股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4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出
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剑
日期:2025年 8月 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500 号
联系电话:0571-87208518
传真:0571-87208517
联系人:张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39aaf026-7add-40ce-bb47-9436c5927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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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52│华星创业(300025):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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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300025):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9f0715a4-3ffc-4c2f-9202-52e0007e8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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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5│华星创业(300025):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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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21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出席表决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
根据上述修订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相应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38b05c48-21ac-481d-9906-4840dc5aa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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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华星创业(3000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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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4:30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500号 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第1至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9楼会议室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8月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人: 张艳 叶晓军
联系电话:(0571)87208518
联系传真:(0571)87208517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9楼会议室
邮编:310052
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a4e6544f-327f-424c-abe9-fca0b1a0a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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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44│华星创业(30002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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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事项为独立董事行使的特别职权,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施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条 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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