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5 爱尔眼科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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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7:06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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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7:06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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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6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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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8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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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36 │爱尔眼科(30001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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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35 │爱尔眼科(300015):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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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35 │爱尔眼科(30001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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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34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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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32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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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56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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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7:06│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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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 14:30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 B1 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
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34 人,代表股份 5,444,842,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843%。(截至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5,396,67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363,178 股,该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4,033,492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75,809,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3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24 人,代表股份 469,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31 人,代表股份 475,711,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79,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24 人,代表股份 469,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1项,该提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7,83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3%;反对 5,7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8,70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72%;反对 5,7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8%;弃权 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15459223-4c4e-4ac3-a823-45d4ef24b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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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7:06│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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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
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
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签到册及相关资料;
4、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
cn/)上公告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方式、议案内容、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2:30 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188 号爱尔大厦 B1 层国际会议厅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8 月 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
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4,975,809,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5377%。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本所
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424人,共计持有公司 469,032,655 股股份,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 %。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合计表决结果
及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 5,437,836,05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3%;反对 5,745,860 股,
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 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68,705,58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72%;反对 5,745,86
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8%;弃权 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参
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46846852-ed5d-4f05-a3fd-ea04e4001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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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6│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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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先生函告,获悉陈邦先生所直接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股份性质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控股股 股数(股) 持股份 司总 为补 始日 日
东或第 比例 股本 充质
一大股 比例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陈邦 是 139,000,000 9.63% 1.49% 流通股(高 否 2025年 7 2026年 7 华泰证 质押
管锁定) 月 31日 月 30日 券(上 担保
海)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押股数(股) 持股份 本比例
动人 比例
陈邦 是 182,650,000 12.65% 1.96% 2024年 10 2025年 8 华泰证券(上
月 24日 月 1日 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 股份 冻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数 比例 数量(股)
量(股)
陈邦 1,443,7 15.48% 255,718, 212,068, 14.69% 2.27% 212,068, 100% 870,775, 70.70%
91,891 746 746 746 172
爱尔 3,202,3 34.34% 575,735, 575,735, 17.98% 6.17% 575,735, 100% 0 0
投资 23,587 194 194 194
合计 4,646,1 49.82% 831,453, 787,803, 16.96% 8.45% 787,803, 100% 870,775, 22.57%
15,478 940 940 940 172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它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f423a14f-1f16-4705-a34a-a5322e150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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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8│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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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 B1 层国际会议厅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
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总数。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
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件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来信请寄: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 23
楼证券部,邮编:4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
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yeah.net,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
传真至爱尔眼科证券部办公室,传真号码:0731-85174161。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5年 8月 4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
2、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1日、2025年 8月 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 23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731-85136739
传 真:0731-85174161
联系人:李密、姜亦奇、肖宸宇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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