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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4(亿纬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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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14 亿纬锂能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8:28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9-12 18:14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9-11 18:44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9 18:32 │亿纬锂能(300014):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9-09 18:32 │亿纬锂能(300014):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 ├─────────┼──────────────────────────────────────────────┤ │2025-09-09 18:32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9 18:32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9-09 18:32 │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08 19:22 │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9:22 │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15 18:28│亿纬锂能(3000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的通知 ,获悉亿纬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称 东 押 持 总 或第一大股东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及 例 例 其一致行动人 亿纬控 是 6,000,000 0.92% 0.29% 2023年9月4 2025年9月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 日 日 司 汉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91,3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8.01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前 质 持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份 押 份 押 数 (股) 例 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量(股) 结 例 结 例 数量 数量 亿纬 655,064,7 32.02% 354,220,0 348,220,00 53.16% 17.02% 38,000,0 10.91% 9,656,87 3.15% 控股 87 00 0 00 0 刘金 77,430,68 3.79% 37,000,00 37,000,000 47.78% 1.81% 33,357,6 90.16% 24,715,3 61.13% 成 1 0 70 41 骆锦 82,649,08 4.04% 6,100,000 6,100,000 7.38% 0.30% 6,100,00 100.00 57,442,4 75.04% 红 2 0 % 94 合计 815,144,5 39.85% 397,320,0 391,320,00 48.01% 19.13% 77,457,6 19.79% 91,814,7 21.66% 50 00 0 70 05 注:亿纬控股和骆锦红女士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刘金成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的其他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146d0f6f-755c-4d68-9652-1cfd58e8d789.PDF ─────────┬──────────────────────────────────────────────── 2025-09-12 18:14│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54;债券简称:亿纬转债 2、回售价格:100. 09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购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 7、回售申报期内“亿纬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亿纬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 09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亿纬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亿纬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亿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 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股东会批 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20%(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的票面利率);t=170天(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9月10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9月10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20%×170/365=0.09元/张(含税)。 综上,“亿纬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9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07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 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 4、回售权利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亿纬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 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述有关回售提示性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亿纬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 5年9月22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亿纬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在回售期内可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亿纬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 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0a5f6c2d-ee6e-45fc-b5a9-b52565740d5a.PDF ─────────┬──────────────────────────────────────────────── 2025-09-11 18:44│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54;债券简称:亿纬转债 2、回售价格:100. 09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购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 7、回售申报期内“亿纬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亿纬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 09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亿纬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亿纬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亿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 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股东会批 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20%(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的票面利率);t=170天(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9月10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9月10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20%×170/365=0.09元/张(含税)。 综上,“亿纬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9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07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 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 4、回售权利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亿纬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 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述有关回售提示性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亿纬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 5年9月22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亿纬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在回售期内可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亿纬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 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28a48ad0-6caa-4203-98ad-41a2e8d06879.PDF ─────────┬──────────────────────────────────────────────── 2025-09-09 18:32│亿纬锂能(300014):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亿纬转债”,转债代码:123254)回售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4〕1910 号)的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922,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077, 35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28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00Z0033号 《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 4月 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5年 3月 24日至 2031年 3 月 23日。 二、“亿纬转债”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亿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及投 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股东会批 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20%(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的票面利率);t=170天(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9月10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9月10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20%×170/365=0.09元/张(含税)。 综上,“亿纬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9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07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 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元/张。 4、回售权利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亿纬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 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述有关回售提示性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亿纬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 5年9月22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亿纬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在回售期内可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亿纬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 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亿纬转债”回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同时,公司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 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亿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e4a7e3f9-5c40-40c1-8685-672f5db7b48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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