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5 探路者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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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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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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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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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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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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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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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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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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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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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探路者(30000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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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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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形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5 年 6 月 9 日 16:30,会议在公司阿尔卑斯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娅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aa8b1dd-91b3-4936-8772-2420dfabb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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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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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形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5 年 6 月 9 日 15:00,会议在公司阿尔卑斯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52b4b8c-2bef-49e5-bfa7-55626461b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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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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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东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李
东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职,同时辞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东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东红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
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东红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东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
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东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bf50a21-9679-4831-974d-3f226dd85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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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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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97caaff5-70d7-4ef5-b11d-564e12acd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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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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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3a1969d7-1578-4dc5-9efd-0308f6225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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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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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30b7625c-7c2c-4938-932d-b8a7b460b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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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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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6月25日(周三)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
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9:25、9:30-11
: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7)
2.0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4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6 审议《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7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2、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 项提案为补选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第 2 项提案下的子议案 2.01、2.02、2.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9: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
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 16:30 点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r300005@tore
ad.com.cn,并来电确认)。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2209
联系人:张泽源
联系电话:010-66609120
电子邮箱:ir300005@toread.com.cn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12026366-b68a-4620-a818-fab897101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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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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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bdcb5fc4-5d56-405e-8b41-6fa68036f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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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探路者(3000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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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
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承担审计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 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
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
重大会计和审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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