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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7(同兴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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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7 同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00:00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30 00:00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4 17:53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1 21:09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1 21:07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1 21:07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7-11 21:07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2025-07-11 21:07 │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 │2025-07-11 21:06 │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1 21:05 │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7-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4人,代表股份 64,349,94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35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6 人,代表股份 58,806,47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 人,代表股份 5,543,478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338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9 人,代表股份 7,078,455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5.53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 人,代表股份 1,534,977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票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8 人,代表股份 5,543,478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后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9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1%;反对 6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7%;弃权 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26,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734%;反对 6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59%;弃权 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66,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4%;反对 6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3%;弃权 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2%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9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12%;反对 6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弃权 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6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7%;反对 7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9%;弃权 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94,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241%;反对 7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47%;弃权 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鲍冉、尹颂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b01600da-bead-4a50-a270-da8553ff428b.PDF ─────────┬──────────────────────────────────────────────── 2025-07-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938 号 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同兴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鲍冉、尹颂两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25 年7 月 2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30 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 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806,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18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4,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2%。股东代 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 21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5,543,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43,4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0%。 据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 22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4,349,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6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2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78,4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1%。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 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3,59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11%;反对 66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7%;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3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6,326,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734%;反对 666,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59%;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3,566,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4%;反对 698,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3%;弃权 8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6,29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12%;反对 698,4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弃权 8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3,56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17%;反对 746,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9%;弃权 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6,294,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241%;反对 746,4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47%;弃权 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所列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53b6ea59-ff84-4bb3-86a1-7da603ca6008.PDF ─────────┬──────────────────────────────────────────────── 2025-07-14 17:53│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198.76万元 - 5,405.90万元 盈利:1,972.5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12.86% - 17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968.72万元 - 5,208.95万元 盈利:690.34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74.89% - 654.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0元/股 - 0.40元/股 盈利:0.1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重点项目的集中交付,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显著增长;同时,公司内部持续管理改善,运营效率明显提升 且成本费用得到较好管控,为整体盈利增长提供了支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aba94525-99a1-48de-99f7-3e289cffade7.PDF ─────────┬──────────────────────────────────────────────── 2025-07-11 21:09│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初宏洲 徐守号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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