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7 同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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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2:02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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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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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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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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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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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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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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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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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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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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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2:0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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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bfc9415-404e-459b-8f82-5d610e183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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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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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5人
1.01 《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3人
2.01 《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2.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对议案2.00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9:00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f70eaf2-c4a7-4d1a-b01c-f3ffe3f58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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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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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除权前总股本:130,723,200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48,500股每10股派息:3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38,722,
410.00元(含税)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2.962168元(含税)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48,500股,该部
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的总股本 -公司已回购
股份)÷ 10×分配比例,即( 130,723,200-1,648,500)÷10×3.00=38,722,41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38,722,410.00元÷130,723,200股≈0.2962168元/股,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6216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
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648,500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87 朱庆亚
2 02*****303 朱宁
3 02*****903 解道东
4 02*****428 郎义广
5 03*****810 郑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 =38,722,410.00元÷130,723,
200股≈0.2962168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丁跃东
咨询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电话:0551-643761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cb25b25-b950-4ca6-b57c-b477a561b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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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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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沈博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沈博磊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6c8dfc5-7e42-47a4-98d3-7220f8f3a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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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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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148e410-b0e7-4b0f-b044-68b977394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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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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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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