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1 兆威机电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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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37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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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1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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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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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2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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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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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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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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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46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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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0 │兆威机电(0030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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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0 │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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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37│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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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
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456/documents/sehk2506180117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456/documents/sehk2506180117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
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要约或要
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a1aeff0e-b860-4b94-9c74-2d1bdb86d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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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1│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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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05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名称 (元/股) (股) 例(%)
清墨 集中竞价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103.64 2,402,000 1.00
投资 交易 2025 年 6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92.30 798,000 0.33
2025 年 6 月 11 日
合计 - - - 3,200,000 1.33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 91.11 元/股-105.57 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清墨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4,640,000 10.26% 21,440,000 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 24,640,000 10.26% 21,440,000 8.9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清墨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1、本
人/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
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单位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墨投资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清墨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
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d6d14c87-1fbb-4364-ad43-651b7732e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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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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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6990368-c5d2-4cc1-bd08-b4a8b0834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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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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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240,20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8,457,99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注: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20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6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7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0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 02*****702 李海周
3 08*****382 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
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
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
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
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 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牛东峰
咨询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电话:0755-27323949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ec65a29-b8cb-4581-86e9-55448c645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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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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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04aad820-1583-4351-a7bb-ecb881412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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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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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409a0ffa-2722-47b3-80e4-0ca8b68bc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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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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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5 月 19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减少7,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7,000 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回购
注销完成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 号办公楼 101 号
2、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联系人:牛东峰
4、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5、指定传真:0755-27323949
6、邮政编码:518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8244ad42-58a1-4727-b7ed-9edd26c3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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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46│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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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24,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
603,05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
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6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4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 例
清墨投资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24,640,000 10.26%
行动人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0,203,5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603,05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240,203,500 股的 1.50%。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6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4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根据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
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7、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
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1、本
人/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
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单位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墨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实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5ebe91aa-1997-46e2-9ed5-eb41708f7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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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0│兆威机电(0030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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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机电”)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兆威机电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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