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0 立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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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7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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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7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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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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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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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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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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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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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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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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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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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7│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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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c9b6447-040e-4c03-9a8e-2e4c84a88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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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7│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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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0000元(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0,182,18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8,218,618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分红派息不存
在差异化安排。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一码通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18********33 季俊虬
2 19********42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18********77 邓晓娟
4 18********62 高美华
5 18********28 王 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725,303 26.15 9,945,060 59,670,363 26.15
其中:高管锁定股 49,725,303 26.15 9,945,060 59,670,363 26.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456,879 73.85 28,091,376 168,548,255 73.85
三、总股本 190,182,182 100.00 38,036,436 228,218,618 100.00
具体股本变动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转增方案实施后,按最新股本228,218,618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0.72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446号
2、咨询联系人:夏军、张园园
3、咨询电话:0551-65350370
4、传真电话:0551-65350370
十、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1ccc4ec-34b0-4827-accd-42b741c2a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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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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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第 01311号
致: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张宇驰、陈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
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登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主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 18日上午 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
: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15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23,931,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4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名,共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12,41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11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
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530%。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
场予以公布。与本次相关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不计入相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公司对每项
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9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 22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9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 22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78,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0%;反对 249,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4%;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8,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11%
;反对 24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35%;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6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2%;反对 260,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7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65%
;反对 260,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70%;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1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3%;反对 307,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2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4%
;反对 307,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31%;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59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7%;反对 31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6%;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0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90%
;反对 31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5270%;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03ed581-0b3f-446a-a5fd-8f39e19e6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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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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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5 名,代表股份 123,931,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名(代表 18名股东),代表股份 112,41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
1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08名,代表股份 20,74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1名,代表股份 9,229,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3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97名,代表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30%。
8、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号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结果
意见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同意 123,699,420 99.8126% 通过
摘要》 反对 226,716 0.1829%
弃权 5,500 0.0044%
2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同意 123,699,420 99.8126% 通过
告》 反对 226,716 0.1829%
弃权 5,500 0.0044%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同意 123,678,820 99.7960% 通过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249,616 0.2014%
弃权 3,200 0.0026%
4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 同意 123,665,420 99.7852% 通过
审计机构的议案》 反对 260,716 0.2104%
弃权 5,500 0.0044%
5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 同意 123,618,520 99.7473% 通过
制度〉的议案》 反对 307,616 0.2482%
弃权 5,500 0.0044%
6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同意 123,595,420 99.7287% 通过
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反对 316,716 0.2556%
的议案》 弃权 19,500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号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意见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1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同意 20,488,770 98.7811%
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249,616 1.2035%
弃权 3,200 0.0154%
2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同意 20,475,370 98.7165%
构的议案》 反对 260,716 1.2570%
弃权 5,500 0.0265%
3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20,428,470 98.4904%
的议案》 反对 307,616 1.4831%
弃权 5,500 0.0265%
4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同意 20,405,370 98.3790%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反对 316,716 1.5270%
弃权 19,500 0.09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张宇驰、陈策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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