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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9(宸展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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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19 宸展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2 16:59 │宸展光电(003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6-12 16:59 │宸展光电(003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6-10 17:12 │宸展光电(003019):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 │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3 15:47 │宸展光电(003019):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5-27 18:11 │宸展光电(0030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5-27 18:11 │宸展光电(0030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7 18:10 │宸展光电(003019):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7 18:10 │宸展光电(003019):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增资并通过该子公司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 │2025-05-27 18:10 │宸展光电(003019):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7 18:08 │宸展光电(0030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 2025-06-12 16:59│宸展光电(003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 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宗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 人,代表股份总数 68,101,2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8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人,代表股份总数 52,82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2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5,277,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2,176,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 4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总数 2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人,代表股份 2,151,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17,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6%;反对 152,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6%;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992,9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09%;反对 152,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55%;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43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莹、罗瑶。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284c0e5-6707-4327-97a7-dea262172765.PDF ─────────┬──────────────────────────────────────────────── 2025-06-12 16:59│宸展光电(003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16:00 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5年 5 月 27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 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16:00 在福建省厦门 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蔡宗良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4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8,101,20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38.938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2,823,66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0.203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5,277,5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3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4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76,4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44%。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监票、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917,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06%;反对15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2236%;弃权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992,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1.5709%;反对152,252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9955%;弃权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335%。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34ad152-170c-439e-a035-af03420c7191.PDF ─────────┬──────────────────────────────────────────────── 2025-06-10 17:12│宸展光电(003019):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性公告 ─────────┴──────────────────────────────────────────────── 宸展光电(003019):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7b7598a4-0afc-4690-9744-940342bc4b8e.PDF ─────────┬──────────────────────────────────────────────── 2025-06-03 15:47│宸展光电(003019):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1454 万份。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届满,截止到期日共有 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1521 万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2、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原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 计 1.9923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 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66.7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9 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0.6777 万份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4、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在职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对 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 0%,其已获授但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3.323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合计 17.1454 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 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ff614ee-3ea7-46dc-b02c-48bef2f271a7.PDF ─────────┬──────────────────────────────────────────────── 2025-05-27 18:11│宸展光电(0030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 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堡投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 知函》,获悉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48,300 股,持股数量由 11,504,507 股变动至 9,756,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6.5796%变动至 5.578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 数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 FLAT E, 21/F, BLK 12, SCENEWAY GARDEN, LAM TIN, KOWLOON, HONG KONG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 股票简称 宸展光电 股票代码 003019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74.83 0.9997 合 计 174.83 0.99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0.4507 6.5796 975.6207 5.57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0.4507 6.5796 975.6207 5.57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于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持有公司股份11,504,507股 的股东松堡投資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 年5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5,245,5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3%)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均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公司目前尚处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期间,因此上表中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 2025 年 4 月 18 日总股本 174,851,419 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5 年 5 月 23 日总股本174,888,822 股计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f9986a92-0993-4251-a30c-9e6a99c4d92a.PDF ─────────┬──────────────────────────────────────────────── 2025-05-27 18:11│宸展光电(0030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 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增资并通过该子公司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规划,不断完善全球业务布局,降低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格局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200 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 TE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宸展”)进行增资,增 资完成后,再通过香港宸展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68 亿泰铢向 TES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宸展”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款将用于泰国宸展的生产、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所涉及的有 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增资并通过该子公司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已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4,428.11 万元(含理财收 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因本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境外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汇兑损益,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等,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 处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届 满,截止到期日共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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