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7 大洋生物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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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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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9:56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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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0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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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0 │大洋生物(00301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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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9 │大洋生物(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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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7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新建年产2000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4,4′–二氟 │
│ │二苯甲酮等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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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7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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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7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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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6 │大洋生物(00301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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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8:37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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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大洋生物(003017):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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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8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84)。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郝炳炎先生、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以
下简称“减持对象”)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9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
8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839,123 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
划”)。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减持对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减持对象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序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 已减持 减持 截至披
号 称 式 均价 区间(元/ 数量 股份 露日持
(元/ 股) (股) 占总 股数量
股) 股本 (股)
的比
例
(%)
1 郝炳炎 集合竞 2025.9.19-2 33.48 32.51-35.11 163,600 0.19 959,995
价交易 025.12.18
2 钱建春 集合竞 2025.9.19-2 33.56 33.12-35.24 273,000 0.33 497,000
价交易 025.12.18
3 陈寿良 集合竞 2025.9.19-2 33.70 32.25-35.30 174,400 0.21 25,723
价交易 025.12.18
4 赵玉梅 集合竞 2025.9.19-2 34.28 33.34-35.28 35,800 0.04 12,000
价交易 025.12.18
合计 646,800 0.77 1,494,718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例(%) 比例(%)
郝炳炎 合计持有股份 1,123,595 1.34 959,995 1.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595 1.34 959,995 1.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钱建春 合计持有股份 770,000 0.92 497,000 0.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0,000 0.92 497,000 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陈寿良 合计持有股份 199,123 0.24 25,723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123 0.24 25,723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赵玉梅 合计持有股份 47,800 0.06 12,000 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00 0.06 12,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140,518 2.56 1,494,718 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0,518 2.56 1,494,718 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公告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结果。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
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对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郝炳炎先生、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abc3663f-f3b1-41dd-8717-1dfde48f4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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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9:56│大洋生物(003017):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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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汪贤高先生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6 年 1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11 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70,000股(含本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48,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7%。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汪贤高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事先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本比例
1 汪贤高 648,482 0.7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
条第二款第(九)(十)项规定,公司股
东汪贤高与其兄汪贤玉应当合并计算所
持有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5.57%的
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 占公司总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汪贤高 不超过 570,000 0.6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汪贤高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
持的情形。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之“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
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指引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汪贤高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高先生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汪贤高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部分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汪贤高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汪贤高先生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汪贤高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事先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f414b692-447e-4d1d-b364-0fae0eb15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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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0│大洋生物(003017):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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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1 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公司主导产品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碳酸钾产能,进一步丰富碳酸钾品类,提升市场供给能力,贴近市场,方便售后服务
,优化行业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公司拟与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氢氧化钾产品供需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分期建设年产 6 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 3 万吨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等新
材料项目,利用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钾产业贯通以及园区二氧化碳稳定供应的配套优势,扩充碳酸钾产品生产产能。同
时,整合地方资源,加强园区上下游产业协同,为未来增量品种准备发展空间。项目拟投资5 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公司拟在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又
称“项目公司”),由其作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在山东宁阳化工园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6 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
3 万吨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相关设立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对外投资项目结束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山东宁阳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由该子公司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运营。拟登记信息如下(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一)公司名称: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预核准名称)。
(二)注册地址: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
(三)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四)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全资子公司 100.00%股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该子公司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
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三、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名称: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
(二)总投资额:50,000 万元,其中设备 30,000 万元,安装 3,000 万元,土建 10,000 万元,不可预见费 2,000 万元(土
地征用、设计、报审等),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
(四)建设周期:一期项目为年产 3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建设安装周期为 12 个月。
(五)投资主体: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六)建设地点: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
(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化工基础原材料生产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重大的进步,本项
目生产的碳酸钾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了成功应用,并为我国众多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快速进步。
该项目落地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有利于整合产业链。随着产业的大转移,华北和西北地区已逐步成为碳酸钾的重要应用区域。
公司在北方设立生产基地,可以贴近市场,减少销售半径。
1.项目符合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
本项目依托园区内企业,以园区上游基础产业离子膜电解法液体氢氧化钾和副产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料,就近建厂,通过碳化结晶
、离心分离、煅烧得到轻质碳酸钾。碳酸钾产品可辐射华北、西北及山东客户群,项目符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循
环经济产业项目要求。
2.项目丰富了产品品类,可以满足市场增量需求
公司经过 50 年的生产经营,确立了在碳酸钾行业中的龙头地位,也奠定了公司未来发展的竞争基础。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
,公司现有的生产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增加碳酸钾的品类,增强与下游客户的黏性。
本项目一方面加速公司各项成果产业化进程,优化地区产业结构,与园区内企业实现协同创新发展,促进化学基础原料行业的快
速发展,并为国家、各级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积极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助力
,并可为当地群众提供一定的劳动岗位和较高的经济收入,可以给项目区周围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综上,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项目建设具有
必要性和可行性。
(八)项目建设内容
一期项目建设以液体氢氧化钾为原料,经二氧化碳碳化结晶、离心分离、煅烧制取轻质碳酸钾的生产线。
建设内容包含碳化车间、煅烧车间、粉碎车间、成品仓库、辅料仓库、动力车间(配电和供水)等厂房;液体罐区;管廊架;污
水站;办公生活用房等。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碳酸钾总产能,丰富产品结构,精准匹配医药、食品、电子等高端领域差异化需求
,强化“全品类碳酸钾供应商”市场定位。依托碳化法、流化床法双工艺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效应,巩固行业头部地位。
五、本次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为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工艺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等。
该等风险未来可能会导致项目投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
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后续需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项目总投资额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c065687-c9de-475c-8ca3-d74f1fe20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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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0│大洋生物(00301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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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ac376060-ada4-4940-bdb3-67a3b183f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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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59│大洋生物(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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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 月 0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01 月 05 日(星期一),截至 2026 年 01月 05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新建年产 2000 吨特种高分子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
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号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6419403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9071672a-02e5-4509-983d-7c22aed28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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