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6 欣贺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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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50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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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43 │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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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7:02 │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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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 │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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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7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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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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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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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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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 │欣贺股份(003016):关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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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1 │欣贺股份(00301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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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50│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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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向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向富”
)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授
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向富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就厦门向富的授信业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向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4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 392号
法定代表人:陈国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欣贺股份持有厦门向富 100%的股权。
2、被担保方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7,603,390.85 99,235,966.55
总负债 92,811,596.54 60,001,300.55
净资产 44,791,794.31 39,234,666.0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1,256,184.59 220,675,172.07
净利润 35,241,529.49 44,414,965.80
3、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厦门向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保证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总额:人民币 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2)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1.88%,占最近一期(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87%。
公司除以上对全资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a4e567d-ffa0-4572-862f-3a11deca4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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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43│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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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欣贺股份,证券代码:003016)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1日、2025年 12
月 12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5 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ffd79228-bf6b-4626-b0fa-0cb910368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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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7:02│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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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欣贺股份,证券代码:003016)股票于 2025年 12 月 9日和 2025年 12
月 10 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回调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ad9647fd-c0e3-4a06-8979-63514ad65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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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欣贺股份(0030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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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欣贺股份,证券代码:003016)股票于 2025年 12月 2日、2025年 12月
3日和 2025年 12月 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15043268-39c1-4b96-8008-e8d14e8ec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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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7│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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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00.00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共计 800.00 万股回购股份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84171077C
名称: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零伍拾贰万壹仟陆佰壹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 06月 07日
营业期限:自 2006年 06月 07日至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 392号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b497574-eca1-4313-ac57-b54c94444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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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欣贺股份(0030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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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0030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1cbd73e-e477-454d-85f3-0cfb2bd72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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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欣贺股份(00301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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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6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896.46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 年 10 月 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
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
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 2025年 10月
27日至 2026年 10 月 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
025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 592902825110001
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59290282511000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 IPO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
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
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嘉辉、钟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
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
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e68c2d1-d205-4c1e-b982-62bafcfeb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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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2│欣贺股份(0030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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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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