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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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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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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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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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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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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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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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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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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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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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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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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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066号),2025年度以合并报表
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45,126.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958,164.03元,提取盈余公积3,912,107.
76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343,629.64元;以母公司报表
为基础的净利润为39,121,077.63 元 ,加 上年 初未 分配 利润 344,615,708.11 元 ,提 取盈 余公 积3,912,107.76元,减去202
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24,577,124.58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2025年12月3
1日公司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828,900股后的股本276,237,76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
本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247,55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52.8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247,553.40 55,247,553.40 26,669,121.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45,126.77 67,474,242.09 -16,582,565.9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99,343,629.64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24,577,124.5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1,812,267.6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37,164,228.50元人民币,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869b785-003c-4a6e-84cd-32396b67e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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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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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日久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审
计业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二次沟通,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了2025年财务决算情况,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报告了2025年度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2026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
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实施了全面评估。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深入交流与多轮沟通,
确保其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切实承担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公正的审计立场,展现出高度的职
业精神和专业水准,顺利按期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任务。整个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
、表述清晰、报送及时。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184ba64-4134-4422-a88d-b1df805ab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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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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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f2eff18-e381-49f0-8882-58f505b16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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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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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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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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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拟定于 2026 年4 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
景网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 日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
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超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公司财
务总监余寅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55d7cb8-5820-4f9a-bce7-93658f28e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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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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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 年 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1507
量(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856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经审计)(万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8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公司相同行业上市 383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 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
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
Z)、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
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受到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1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
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
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8b802c3-6c45-4075-9c8f-817a14df8e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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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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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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