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1 海象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8:16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10-30 00:00 │海象新材(00301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6:35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10 16:01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09-22 16:40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8 16:56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
2025-11-03 18:16│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2 元/股调整为 21.
4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2025 年 9月 24 日起生效。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2,336,44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68,22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2 日、2025 年 3月 26 日、2025 年 5月 22 日、2025 年 9月 1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9)、《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
高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0元/股,成交总金额955,1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1.40元/股。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8e9e950e-3105-47dd-ab9f-8fa7cb57228f.PDF
─────────┬────────────────────────────────────────────────
2025-10-30 00:00│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
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f6db140-6a7f-4620-b54e-1b6f88ec0378.PDF
─────────┬────────────────────────────────────────────────
2025-10-30 00:00│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1c744e7-9f73-43f8-a9bf-cc4d1411325a.PDF
─────────┬────────────────────────────────────────────────
2025-10-30 00:00│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09f2c47-9ac8-4267-bb08-e5aed3f06721.PDF
─────────┬────────────────────────────────────────────────
2025-10-30 00:00│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
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在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具有必要性。该交
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品种: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
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等。
4、交易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授权有效期为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
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已充分理解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在具有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的情
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
,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方均
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3)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
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控措施
(1)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
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
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已充分理解了将要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在具有与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额度,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措施是可行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eef0d25-8cc7-4bd3-9bb5-2f979f3a36cb.PDF
─────────┬────────────────────────────────────────────────
2025-10-30 00:00│海象新材(00301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海象新材(00301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f56d3fc-6485-405f-be5b-01e3f584b87d.PDF
─────────┬────────────────────────────────────────────────
2025-10-23 16:35│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8日、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
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进出口”)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2 亿元
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同时子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财产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股东会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
具体事项,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
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和《浙江海
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海象进出口与该银行在
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经审批 本次担 本次 本次担 剩余可 是否
持股比 方最近 最高担 保前担 新增 保后担 用担保 关联
例 一期资 保额度 保余额 担保 保余额 额度 担保
产负债 金额
率
浙江海象新 浙江海象 100% 84.42% 120,000 30,500 5,000 35,500 84,500 否
材料股份有 进出口有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限公司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丰路 380 号 2幢 3楼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地板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日
资产总额 24,990.80 44,798.02
负债总额 17,855.56 37,818.01
净资产 7,135.24 6,980.0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63,044.96 26,492.91
利润总额 873.61 -155.22
净利润 373.75 -155.22
注:2025 年 1-6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海象进出口为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海象进出口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债务人: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22 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
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三)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
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
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五)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问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五)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问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问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问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七)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问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八)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
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
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3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5%,全部系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
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