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1 海象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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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36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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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53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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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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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 │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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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 │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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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6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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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4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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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9 │海象新材(003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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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9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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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7 │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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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36│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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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2a32744b-ef4e-4b56-84f2-079919e01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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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53│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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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c76f89fd-2239-4d80-9c77-6bc83252c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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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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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褚国弟先生将
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国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褚国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褚国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褚国弟先生仍
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
的补选工作。
褚国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褚国弟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朱雯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为朱雯婷女士、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其中朱雯婷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少明先生、朱雯婷女士
、王宇超先生,其中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雯婷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雯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雯婷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本次补选朱雯婷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b33ddce5-a4e2-4e13-8e89-a2a62b6518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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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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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f3a498c4-bc38-4e4d-8a63-f831cdbf4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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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7│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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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雯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62a52b45-83a1-41e3-be49-edbb224d0f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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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6│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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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2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鉴于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将空缺,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待股东会审
议通过选举朱雯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朱雯婷女士
、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其中朱雯婷女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少明先生、朱雯婷女士、王宇超
先生,其中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雯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d516e50-dd1f-4d6a-ae75-ad9b94245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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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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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4193780-ab74-40b3-992e-b89f5f7ed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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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9│海象新材(003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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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
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
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王周林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1人,代表股份41,560,57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4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1,533,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43%;
反对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1%;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6%。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1,533,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43%;
反对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1%;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6%。3、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41,533,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43%;
反对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1%;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6%。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
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
果。
经查验,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0adbc3fd-897b-46e6-a367-39eeee9a5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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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9│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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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504ec56a-3cb2-44be-9784-531b444f5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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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7│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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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月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6 年1 月 25 日届满。现将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1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
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85.483 万股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5.30 元/股,过户股数为 85.483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1月 25 日届满,第二批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可解锁
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2.741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以及《浙江海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
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
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
3 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e70a520e-6799-4f20-b1bd-bcbcbd085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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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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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9,000 ~ 11,000 5,010.02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79.64% ~ 119.56%
期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 8,900 ~ 10,900 5,515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61.38% ~ 97.64%
期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 0.88 ~ 1.07 0.4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上年同期公
司对越南生产基地可能受溯源影响的存货、越南生产基地的部分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
估和测试,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上年同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了一定影响。本期根据产能对集团内部分产能不足的固
定资产进行评估和测试,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对利润指标产生较大差异。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f4925b3-6290-423b-b9af-108d913c2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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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海象新材(003011):海象新材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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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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