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7 直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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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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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 │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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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 │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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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7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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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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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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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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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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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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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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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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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
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一致 (%) (%) 押
行动人
王飞雪 是 66.00 2.65 0.55 否 否 2026年5 2029年5 财通证券 个人资金需
月21日 月18日 股份有限 要
公司
合计 66.00 2.65 0.55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万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押股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万 (万 (%) (%) 份限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售和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冻 (%) (万 (%)
结、 股)
标记
数量
(万
股)
王飞雪 2,490.65 20.83 374.00 440.00 17.67 3.68 - - - -
金建林 2,277.89 19.05 0 0 0 0 - - 1,708.41 75.00
袁隽 1,619.76 13.55 0 0 0 0 - - 1,214.82 75.00
合计 6,388.30 53.43 374.00 440.00 6.89 3.68 - - 2,923.23 -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
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飞雪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6d124a8-414a-42db-b44b-3f93dea490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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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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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
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1人,代表股份68,587,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5
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63,883,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57人,代表股份4,70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58人,代表股份4,704,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3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4,70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8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1%;反对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98%;反对40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8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1%;反对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98%;反对40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1%;反对4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75%;反对409,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8%;反对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4,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83%;反对408,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王飞雪、金建林、袁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股份数合计63,882,97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9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7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7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1%;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7%;弃权1,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0,88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78%;弃
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1%;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41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7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1%;反对4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26%;反对408,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5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80,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5%;反对4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64%;反对405,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1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彭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e5d714d-021a-47c2-ad25-afe9bded3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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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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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4d5be34-2472-409d-9372-c0435e7cf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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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7│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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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
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一致 (%) (%) 押
行动人
王飞雪 是 164.00 6.58 1.37 否 否 2026年5 2029年5 财通证券 个人资金需
月19日 月18日 股份有限 要
公司
合计 164.00 6.58 1.37 - - - - -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所持 司总 日期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股份 股本
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 (%)
王飞雪 是 285.99 11.48 2.39 2024年5 2026年5月 财通证券股
月20日 20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85.99 11.48 2.39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股份数量 其所持 占公 情况 情况
(%) (万股) 股份比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 结合计 (%) 结合计 (%)
数量 数量
(万 (万
股) 股)
王飞雪 2490.65 20.83 374.00 15.02 3.13 - - - -
金建林 2277.89 19.05 0 0 0 - - 1,708.41 75.00
袁隽 1619.76 13.55 0 0 0 - - 1,214.82 75.00
合计 6,388.30 53.43 374.00 5.85 3.13 - - 2923.23 -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
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飞雪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6a3a3da-6ac7-4902-ad33-bc7b544bf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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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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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6年5月14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鉴于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
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拟置
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85,588.1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6]第ZB11267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5、《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26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ace9c6a-e817-4c1e-b9ba-a344b24f5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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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直真科技(0030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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