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0 劲仔食品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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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21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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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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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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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劲仔食品(003000):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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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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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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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 │劲仔食品(003000):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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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51 │劲仔食品(003000):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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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50 │劲仔食品(003000):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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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49 │劲仔食品(003000):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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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21│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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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上个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29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54%,购买的最高
价为 12.70 元/股、最低价为 12.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737,3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26704b9e-f405-4e57-a5d0-3111aeb51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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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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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7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7 月 22 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有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5年 7月 22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周劲松 172,325,527 38.22
2 李冰玉 36,210,240 8.03
3 刘特元 19,746,931 4.38
4 蔡元华 17,708,500 3.93
5 程金华 5,408,758 1.20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 3,709,473 0.8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品质增长一年持 3,502,092 0.78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310,000 0.73
9 杨忠明 2,835,657 0.63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 2,243,500 0.5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2025年 7月 22日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比例(%)
1 周劲松 43,081,382 14.34
2 李冰玉 36,210,240 12.05
3 蔡元华 17,708,500 5.90
4 程金华 5,408,758 1.80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 3,709,473 1.23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品质增长一年 3,502,092 1.17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310,000 1.10
8 杨忠明 2,835,657 0.94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 2,243,500 0.7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 1,920,161 0.64
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7133041b-4af5-447b-a683-a4f377f16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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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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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1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22%,购买的最高价为
12.70 元/股、最低价为 12.6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268,48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1f80dd1f-8314-43bd-a418-2163dfe3c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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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劲仔食品(003000):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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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00300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1f468a1d-f030-463f-acb2-fb5e16b32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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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劲仔食品(003000):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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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关于提议劲仔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董事长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2、提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周劲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7、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劲松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后续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其有相关增减持计
划,周劲松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8ef0cc6f-1357-4ab7-a7f8-6bb3a76a7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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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劲仔食品(003000):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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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003000):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376053a3-fde9-4ccc-b5a5-0f0346867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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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1│劲仔食品(003000):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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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
月 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21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价格上限为 16 元/股。
具体逐项表决情况: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若公司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
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与《回购指引》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
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 9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
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截至本日,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
计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625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顺延实施期限等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回购方案
、终止回购方案、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回购股份等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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