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2 宝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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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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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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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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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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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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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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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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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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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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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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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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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8,245.33万元,盈余公积为 6,365.54万元,资本公积为 84,495.5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计划以盈余公
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拟使用盈余公积 6,365.54 万元,资本公积 11,879.79 万元,合
计18,245.3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
邮政编码:516083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电子邮件:bm@bmseiko.com
申报时间:自 2026年 5月 20 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a31611b-6217-4bb0-a117-d310087b2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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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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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49712f0-fd95-4ad0-9a38-87ec57334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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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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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人,代表股份 87,025,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84,480,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2,54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2,559,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2,54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3%。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6.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8%;反对 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4%;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20%;反对 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4%;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就本议案的审议,李军、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张春、丁雪莲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提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7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1%;反对 6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4,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042%;反对 6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6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01%;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胡光建律师、陈雪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ec82ac3-03a3-4c49-899c-fadc9bac0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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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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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673 号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明科技)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底稿记录在业务完成阶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宝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宝明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6059cf-285e-4364-8342-659fe2774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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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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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4561c3-c6c0-475b-b801-17a84307c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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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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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e9e689-9919-45a9-aaa5-999f2d9f2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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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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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张春先生、丁雪莲女士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投资”)无
偿为公司子公司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
号 (万元) 日 日 否已履
行完毕
1 赣州发展融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4,000.00 2022年 10 2025年 10 是
资租赁有限 明 投 资 有 显示科技有 月 25 日 月 24日
责任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2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62.00 2022年 11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4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3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00.00 2022年 11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5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4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3,000.00 2022年 1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6 日 月 24日
序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
号 (万元) 日 日 否已履
行完毕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5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00.00 2023年 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13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6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3,000.00 2023年 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15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5,000.00 2023年 5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4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8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327.26 2024年 5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7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9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461.90 2024年 6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9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10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48.84 2025年 3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5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除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公司 2026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
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并办理多笔贷款。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包括: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
,相互提供担保。同时,针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或贷款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将根据需要无偿提供相应的
保证担保。
综上所述,预计 2026年度,除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的情况外,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将不
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日常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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