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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92(宝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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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92 宝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15:55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8 20:18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0:18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0:17 │宝明科技(00299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20:17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8 20:16 │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0:15 │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12 18:57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8-06 19:45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01 00:00 │宝明科技(002992):2025-037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5-09-18 15:5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德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源供应链”)签订了《供应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德源供应链为赣州宝明提供供应链服务授信金额为敞口额度 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德源供应 链签订了《法人连带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供应链服务协议》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制造,显 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 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690.29 64,900.93 负债总额 34,964.63 28,055.08 净资产 36,725.66 36,845.84 资产负债率 48.77% 43.23% 营业收入 36,164.95 56,448.78 利润总额 -263.21 -607.88 净利润 -144.17 -319.0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保证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赣州德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主债权范围: (1)本合同项下乙方与赣州宝明因主合同产生的全部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主债权(货款、税 费、基础服务费、汇差、利息等)、赣州宝明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如律师费、诉 讼费等)。 (2)在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起始日、到期日、费率及金额以主合同或相关凭证为准。 5、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与赣州宝明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3)如主合同债务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乙方与赣州宝明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与德源供应链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 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2,716.89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8.7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4,341.54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7.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德源供应链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 2、公司与德源供应链签订的《法人连带保证担保合同》; 3、宝明精工与德源供应链签订的《法人连带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8dea3d8-669d-4894-bc9d-950296b95fac.PDF ─────────┬──────────────────────────────────────────────── 2025-08-28 20:18│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aec1f33-4fc4-46f7-9643-3e2031e878f3.PDF ─────────┬──────────────────────────────────────────────── 2025-08-28 20:18│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3489704-0cad-4acc-a4e8-a87eeec78a4d.PDF ─────────┬──────────────────────────────────────────────── 2025-08-28 20:17│宝明科技(00299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宝明科技(00299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83f0c3c-e030-485f-8a59-7eecb8ca437b.PDF ─────────┬──────────────────────────────────────────────── 2025-08-28 20:17│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b68006c-b035-46f3-a657-5549ab838055.PDF ─────────┬──────────────────────────────────────────────── 2025-08-28 20:16│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 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5-04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cfe06ba0-8654-4f53-b1ef-3bc1b0f804eb.PDF ─────────┬──────────────────────────────────────────────── 2025-08-28 20:15│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5-04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522d946-e536-4285-91d9-3f889a7d431e.PDF ─────────┬──────────────────────────────────────────────── 2025-08-12 18:57│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8,1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37%)的董事、总经理张春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8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48%)。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张春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春 董事、总经理 1,128,141 0.62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张春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间接持有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和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9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春 董事、总经理 280,000 0.1548%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7、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春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d3da6fc8-007c-4f6d-a7d8-472bc070e18e.PDF ─────────┬──────────────────────────────────────────────── 2025-08-06 19:4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 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 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支行( 以下简称“九江银行赣州经开区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陆佰陆拾 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敞口贰仟肆佰万元整)。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九江银 行赣州经开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 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080.75 64,900.93 负债总额 33,717.79 28,055.08 净资产 36,362.97 36,845.84 资产负债率 48.11% 43.23% 营业收入 18,772.27 56,448.78 利润总额 -642.06 -607.88 净利润 -504.41 -319.05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的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 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 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 证责任。 6、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 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 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除延长借 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 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 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向九江银行赣州经开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和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 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4,780.52 万元,占公司 20 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1.57%。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3,024.7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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