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4 森麒麟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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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11  │森麒麟(002984):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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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  │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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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2  │森麒麟(00298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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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森麒麟(0029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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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森麒麟(0029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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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森麒麟(002984):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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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7  │森麒麟(00298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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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6  │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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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2  │森麒麟(002984):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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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9:20  │森麒麟(00298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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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3 20:11│森麒麟(002984):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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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b1fc9703-2978-4b45-b426-9ed9d2cb8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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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9:06│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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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9623465-1739-4ca7-b57f-c542dc93e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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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9:02│森麒麟(00298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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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
),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次权益分配期间,“麒麟转债”不暂停转股。自分配方案披露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 
,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
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9.66 元/股调整为19.3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 5号                                                                      
    咨询联系人:王倩                                                                                                
    咨询电话:0532-68968612                                                                                         
    传真:0532-68968683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f91b38e-7928-46c1-93ea-444f6c0aa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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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49│森麒麟(0029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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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da4f661-5d48-4414-badd-ce5e7b0f1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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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49│森麒麟(0029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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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6af136f-725f-4fda-85de-81602ac41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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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49│森麒麟(002984):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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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5ba79a7-f981-42c1-87e0-80fcb932c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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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47│森麒麟(00298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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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
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
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尚伟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1   黎苗青  2024年5月13日  监督管理措施  中 国 证 监  在华扬联众2021年年报审计                                  
                                             会 北 京 监  过程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                                  
                                             管局         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完毕。                                
    2   黎苗青  2024年8月16日  自律监管警示  上 海 证 券  在华扬联众2021年年报审计                                  
                                             交易所       过程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                                  
                                                          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完毕。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
永中和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5c13d1e-0c27-4afe-8718-a9e61da04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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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46│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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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b185e26-18f2-4f7a-aeb1-122184edf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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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9:52│森麒麟(002984):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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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
)核准,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 
募集资金,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账号   (元)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54562033  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轶超、叶盛荫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cf43035-fe50-4df1-bee1-c6a127077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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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1 19:20│森麒麟(00298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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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29.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JNAA5
B016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                           
                                                     (万美元)  (万元人民  投入总额(万                           
                                                                 币)        元人民币)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  森麒麟(摩洛哥)  29,678.00   210,565.41  278,961.01                             
    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年产1200万条高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  性能轿车、轻卡    19,306.47   136,979.40                                         
    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子午线轮胎项目                                                                   
    (二期)                                                                                                        
    合计                                             48,984.47   347,544.81  278,961.01                             
    注 1:表格中涉及汇率依照 2024 年 3月 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美元兑人民币 7.0950
元;                                                                                                                
    注 2:表格中“森麒麟(摩洛哥)年产 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与“森麒麟(摩洛哥)年产 600万条高性能
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选址摩洛哥丹吉尔同一位置,公司已于 2023年 10月同时开工建设,两期项目将同时投产爬坡
,项目合计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 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40,447,626.44 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
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2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447,626.44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
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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