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0 华盛昌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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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 │华盛昌(00298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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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 │华盛昌(00298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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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 │华盛昌(00298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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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 │华盛昌(00298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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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1 │华盛昌(002980):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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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0 │华盛昌(002980):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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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0 │华盛昌(002980):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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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37 │华盛昌(002980):关于“DeepSense深度感测大模型”备案通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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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华盛昌(002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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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华盛昌(002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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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华盛昌(00298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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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12日,向 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 26.00万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b66f993-03cf-4bfb-bfc4-d715afe16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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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华盛昌(00298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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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12日,向 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6.00万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8771aa6f-de8e-4b36-a43b-42bfb5d4b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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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华盛昌(00298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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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于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 9月 19日至 2024年 9月 29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榜方式发布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4 年 9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0 月 9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年 10月 10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为:以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鉴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
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0.82-0.73)÷(1+0.4)=7.21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86,000×(1+0.4)=260,4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59d1bfd-a5a2-400f-b307-061da6b69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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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2│华盛昌(00298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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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d5bbccd-3518-44d1-a34e-48dfcf13f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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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1│华盛昌(002980):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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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
26.0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年 9月 1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4名激励对象 2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8fc810c-114f-45b4-8201-288eb52ec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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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0│华盛昌(002980):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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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66343ba-6e7a-4fc5-a81b-ac3e0a7c8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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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0│华盛昌(002980):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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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12日,向 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26.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bfe11f3-ee53-42bc-ad16-b2731f7f8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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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37│华盛昌(002980):关于“DeepSense深度感测大模型”备案通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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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盛昌”)“DeepSense深度感测大模型”正式通过生成式
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一、华盛昌“DeepSense 深度感测大模型”备案相关情况
华盛昌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自主研发仪器仪表产品的创新型企业,凭借对全场景测量需求的深刻洞察、全流程测量技术的深厚积累
以及全行业应用场景的深入理解,融合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方法,开发了“DeepSense深度感测大模型”。该大模型是一种服务范围
广泛的垂直领域大模型,主要应用于仪器仪表、专业测量和检测等相关行业,为下游应用企业和专业人员提供智能化、高效化的专业
技术支持和一体化解决方案。
华盛昌“DeepSense 深度感测大模型”能够在仪器仪表的操作、维护、校准等环节提供实时技术支持,同时结合传感器数据与深
度学习技术,优化测量流程,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可广泛服务于设备运维、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等领域。
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导要求,历经属地网信办初审、中央网信办终审及六大部委
意见征询,公司“DeepSense深度感测大模型”已通过备案,将适时向用户开放内测。
二、本次大模型备案通过对公司的影响
华盛昌“DeepSense 深度感测大模型”备案通过,意味着公司在“AI+测量智能体”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可以为行业客户提供
行业领先的测量类垂域大模型,更为下游客户提供“AI+传感器”的工业领域深度感测解决方案,助力工业和专业领域实现设备效能
提升、生产流程闭环控制与数字化管理转型。实现从单一硬件供应商向智能化工业监测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为更广泛的客户和应
用场景提供价值。公司“DeepSense 深度感测大模型”上线开展业务,对公司应用场景的拓展、业务实施成本的降低、公司竞争力的
持续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和技术研发,推进公司垂直领域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入智能仪器仪表与智能医疗器械产品矩阵,不断向
市场推出有重要价值的新产品,全力以赴做好公司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市场拓展、市场竞争和最终销售情况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
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85825b92-45b9-4f3d-b81b-17e96e33a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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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华盛昌(002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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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57debb0-9c94-42d9-a7aa-25b5e2cf9f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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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华盛昌(002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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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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