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8 安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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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 │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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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 │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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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 │安宁股份(00297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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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 │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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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 │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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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 │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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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 │安宁股份(002978):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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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9 │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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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9 │安宁股份(002978):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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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9 │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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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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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 19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7,875,2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000,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75,1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75,2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75,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975%。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85,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 2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585,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5728%;反对 25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6994%;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80,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反对 2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2902%;反对 2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7527%;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57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80,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反对 2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2902%;反对 2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4.1633%;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4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85,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9%;反对 2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585,4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5462%;反对 2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7261%;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7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85,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8%;反对 2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585,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5355%;反对 2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7367%;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红娟、方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5da8d9f-1bc2-410e-a68e-2436a3a30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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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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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银(2026)第 069 - 2号
2026年 5月
www.zhongyinlawyer.com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黄红娟、方磊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
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
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向全体股东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等具体
内容,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资料,对本次股东会
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披露。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1人,代表股份307,875,2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573
%。其中:
(1)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
托证明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审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306,000,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4.859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38人,代表股份 1,875,1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计 139 名(网络投票 138 名,现场投票 1名),代表股份 1,875,2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5%。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经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2、除本所律师、前述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会现场进行了投票表决统计并现场公布结果。
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将网络投票表决的统计结果及公司上传至网络投票系
统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予以合并,并向公司提供了经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股东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85,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 2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5,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728%;反对 2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94%;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反对 25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弃权 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02%;反对 25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27%;弃权 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1%。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反对 2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 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0,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02%;反对 2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33%;弃权 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85,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9%;反对 2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5,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462%;反对 2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61%;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8%。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85,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8%;反对 2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5,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355%;反对 2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367%;弃权 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8%。
(二)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并表决结果,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e3040d0-6dbf-4c70-80a8-16710fb4c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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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安宁股份(00297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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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经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日期 质权
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人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紫东投资 是 4,111 24.18% 8.71% 2025-09-08 2026-5-21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合计 4,111 24.18% 8.71%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对上述质押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罗阳勇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万股)
紫东 17,000 36.02% 4,111 - - - - - - -
投资
罗阳 13,600 28.81% 2,000 2,000 14.71% 4.24% - - 10,200 87.93%
勇
合计 30,600 64.83% 6,111 2,000 6.54% 4.24% - - 10,200 35.66%
注:罗阳勇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19e7dc6-a0f7-4d48-9574-ca05535cb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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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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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叶建中、杨家旗
(三)协办人:李博
(四)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五)培训地点:安宁股份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杨家旗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募
集资金运用、股份减持及内幕交易监管等进行培训。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加深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重要性及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安宁股份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cbee80b-a067-434c-bd06-3efd65e50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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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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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6b233c2-1320-4712-bac1-26f323049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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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5│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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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中信证券关于安宁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e3fec39-8e3a-428c-a611-c23210f46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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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安宁股份(002978):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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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cb560a9-0664-4620-a7ee-1c81785b1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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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9│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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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bb7c6f-44d5-4f83-8d76-c8efe3940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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