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3 侨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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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50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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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46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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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预中标约4119万元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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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5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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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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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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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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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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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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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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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5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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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6487b592-8b47-4346-bf4b-9b04ae7be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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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46│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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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2026年 11月 16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64元/股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侨
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12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 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5.43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5月 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 25.43元/股调整为 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年 7月 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3元/股调整为 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23元/股调整为 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 2024年 5月 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13元/股调整为 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 18.00元/
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
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6.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
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7.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 14.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3月 20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侨银转债自 2021 年 5月 24 日起开始转股,2026 年第一季度期间,侨银转债因转股减少 500 元(5 张),转股数量为 27 股
。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侨银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419,860,600元(4,198,606张)。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期 本次变动后
(2025年 12月 31日) 间股份变动 (2026年 3月 31日)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97,133,272 23.77 -6,120,650 91,012,622 22.27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7,133,272 23.77 -6,120,650 91,012,622 22.27
二、无限售条件流 311,532,401 76.23 6,120,677 317,653,078 77.73
通股
三、总股本 408,665,673 100.00 27 408,665,700 100.00
注 1:上述表格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情况原因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减持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
6年 2月 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郭倍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及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目前监事已离任满 6个月,
根据相关规则,监事离任 6个月后至其原定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故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高管锁定股合计减少 6,120,650股;同时,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 27股,故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合计增加 6,120,677股。
注 2: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 27股,故公司总股本为 408,665,700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侨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年 11月 1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
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侨银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483bf42b-3a00-4d87-b248-994a3a1c7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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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侨银股份(002973):关于预中标约4119万元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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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中标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
2.采购人: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中标(成交)金额:41,193,000.00元/2年;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6.服务范围:丰顺县城区范围,包括老城区片区(含调整进本项目的五一社区、红旗社区、红卫社区、人民社区、城西社区、
汤泉社区、城南社区)、湖下片区、新世纪及工业园共 3大片区。
二、项目公示的内容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发布的《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结果公告》。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丰顺县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1e28d3-618a-4f0d-8be6-2199bf312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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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5│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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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1d061cf-2a44-4518-bd92-733f439cb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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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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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3月 19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3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03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9 日9:15至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丹华女士(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周丹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人,代表股份 252,20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50,892,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1,31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1,3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3.公司股东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1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 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88%;反对 17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35%;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7%。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谢兵律师和黎婷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68a8688-57ed-4f30-a585-4e5d92a67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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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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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9.9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 1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
过 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 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 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
、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
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
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aa9c979-ee61-42aa-9c1d-e4216ae55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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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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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谢兵、黎婷婷(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3月 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26年 3月 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侨银
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
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有关的授
权委托书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托
书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19日下午 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如期召开,公司董事
长郭倍华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周丹华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倍华以通
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3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114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3月 13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 2
50,892,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3931%。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114 名,代表股份 1,31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3216%,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本所律师无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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