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68 新大正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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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17 │新大正(002968):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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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01 │新大正(00296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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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15 │新大正(002968):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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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14 │新大正(0029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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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14 │新大正(0029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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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56 │新大正(00296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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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大正(0029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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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大正(0029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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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大正(0029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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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新大正(00296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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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17│新大正(002968):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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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4,230,483 股*0.15 元/股=33,634,572.45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86428 元/股
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634,572.45 元÷226,277,783 股=0.1486428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1486428 元/股。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已获2025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
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
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
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3,363.46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分红方案的授权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中期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47,300股后的 224,230,4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
.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备注】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备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2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2*****943 王宣
2 08*****887 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080 李茂顺
4 02*****367 陈建华
5 02*****357 廖才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2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4,423,483 股*0.15 元/股=33,634,572.45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86428 元/股
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634,572.45 元÷226,277,783 股=0.1486428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1486428 元/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回购价格区间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24 日)起,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16.79元/股(含)-0.1486428 元/股≈16.64 元/股(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谭、王骁
咨询电话:023-63809676
传真电话:023-63601010
电子邮箱:ndz@dzwy.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78 号 1-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f8da9333-af89-4459-80c8-a2ddcd2c3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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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01│新大正(00296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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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3
.78元/股调整为 16.7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已实施回购 5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3.08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1.9 元/股,成交金额 7,281,4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7548c3d2-1a83-428c-a8b5-fb8348c20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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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15│新大正(002968):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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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9aa674f-405d-4f8a-8dda-a21444f6a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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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14│新大正(0029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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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周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茂顺先生。
6.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37,803,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900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4,166,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3,637,38
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人,代表股份 16,201,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564,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
,代表股份 13,637,3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6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76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3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本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1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本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1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本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1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1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1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5%。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08,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6%;反对 185,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67%。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21,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1%;反对 17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 1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50%。
上述议案,如有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陈兵律师、朱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b1c9dc42-d20f-4b22-b3f5-45f6e2190c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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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14│新大正(0029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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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3b97a265-16bf-4aed-845f-b28a174bf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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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56│新大正(00296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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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3
.78元/股调整为 16.7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已实施回购 5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3.08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1.9 元/股,成交金额 7,281,4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34e5be57-5921-4eaa-b89f-3ecb993e7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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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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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4b90d04-2b4e-4e07-8bb2-5d68ce229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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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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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e65f11c-82a8-4796-8603-4b2cf83a8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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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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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d64791b-5b62-4258-b7a0-d4e19d5c5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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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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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25250ad-224b-4c4a-82a0-85c1bdb7f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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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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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22ed063-119f-4418-8832-1061615d3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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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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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342d216-6f99-4117-ae6d-bb330d49c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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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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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83c8525-e1a3-488d-8d25-6de880f5ac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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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新大正(002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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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 2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
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 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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