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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2(五方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962 五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8 17:37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6 20:19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20:15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4-30 00:00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 │2025-04-25 19:28 │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5-05-28 17:37│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1,6 65,35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000,000股后的 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红利57,733,0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33,070.40/291,665,352*10=1.979428 元, 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942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97942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91,665,35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469,000 股后的股本 289,19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7,839,270.40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由 2,469,000股增加至 3,000,00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291,665,35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 份 3,000,000股后的股本 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7,733, 0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00,000股后的 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57 廖彬斌 2 02*****863 魏蕾 3 02*****205 奂微微 4 08*****373 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33,070.40/291,665,352*10=1.979428 元, 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942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979428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 55 号 咨询联系人:李诺、吴敏 咨询电话:0716-8800323 传真电话:0716-88000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72e4bfb4-c60b-478b-88e1-5b34b838b38a.PDF ─────────┬──────────────────────────────────────────────── 2025-05-16 20:19│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 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1,610,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85%。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505,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60%;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04,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2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共 17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8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彬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09,4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6%;反对 270,5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25%;弃权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80,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675%;反对 270,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48%;弃权 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37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09,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9%;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21%;弃权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80,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29%;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81%;弃权 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49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07,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2%;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21%;弃权32,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78,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723%;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81%;弃权 3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89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07,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21%;弃权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78,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179%;反对 270,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81%;弃权 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744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12,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0%;反对 270,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26%;弃权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65%;反对 27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061%;弃权 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973%。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24 年薪酬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299,8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7%;反对 27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50%;弃权36,8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70,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760%;反对 273,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65%;弃权 36,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774%。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09,5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7%;反对 269,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18%;弃权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80,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788%;反对 26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40%;弃权 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陈红雨律师、郑婕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8fc230b-cf3c-411e-a85b-77abdaa84a49.PDF ─────────┬──────────────────────────────────────────────── 2025-05-16 20:15│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d243b49b-6716-4e96-bdef-fbeac5edf1b2.PDF ─────────┬──────────────────────────────────────────────── 2025-04-30 00:00│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 9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15.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331,37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 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2,481,347 28.28% 85,481,347 29.3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9,184,005 71.72% 206,184,005 70.69% 三、总股本 291,665,352 100.00% 291,665,35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前述用 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51f869c-5979-4a72-9fdf-3b01605db94d.PDF ─────────┬──────────────────────────────────────────────── 2025-04-25 19:28│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15ceca3f-28dc-41b1-83b7-8f38fd16e518.PDF ─────────┬──────────────────────────────────────────────── 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95,796.4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 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209,579.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2,413,549.63元,减去已分配 2023 年年度现金红 利 58,574,251.20 元,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0,725,515.2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 ,665,35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469,000 股后的股本 289,196,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7,839,2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57,839,270.40 元;2024 年公司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588,29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63,4 27,560.40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7.4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839,270.40 58,574,251.20 58,695,830.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122,099.04 67,793,004.00 88,856,296.9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06,583,073.6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0,725,515.2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5,109,351.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3,923,799.99 净利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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