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61 瑞达期货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7 15:46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瑞达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1 18:51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07 15:33 │瑞达期货(0029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1-27 16:17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5-11-18 15:47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5-11-05 15:45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7 18:49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0 00:00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09-24 19:45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9-24 19:44 │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
2025-12-17 15:46│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瑞达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瑞达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12c62f3d-e302-485a-bc80-3f6bd10b8e91.PDF
─────────┬────────────────────────────────────────────────
2025-12-11 18:51│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鸿斌先生及其配偶林幼雅女士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
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向浦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浦发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 267 号 3幢 1303-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7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986850H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
);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瑞达新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12-31(经审计) 2025-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1,224,866.97 2,395,712,628.98
负债总额 895,977,229.33 1,318,980,412.11
净资产 955,247,637.64 1,076,732,216.8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15,274,709.85 793,421,081.83
利润总额 182,155,454.97 161,985,536.50
净利润 136,247,345.77 121,484,579.23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债务人: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依据《融资额度协议》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8,000 万
元。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
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
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保证期间: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新控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新控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58,9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7,433.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9%。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浦发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3271934-9d3b-4ca5-a44a-69569212c2b6.PDF
─────────┬────────────────────────────────────────────────
2025-12-07 15:33│瑞达期货(0029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0c91ff12-06c2-42ef-8d8f-fe849607ad17.PDF
─────────┬────────────────────────────────────────────────
2025-11-27 16:17│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9803860-9d16-43ba-9aec-97ae0f588443.PDF
─────────┬────────────────────────────────────────────────
2025-11-18 15:47│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田瑶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瑶女士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瑶女
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正常运作
。公司对田瑶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2ca7a907-c4dd-4186-a28e-9525df116bed.PDF
─────────┬────────────────────────────────────────────────
2025-11-05 15:45│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a6279071-7366-41ae-9a2b-ebf090127e83.PDF
─────────┬────────────────────────────────────────────────
2025-10-27 18:49│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a39380a-f4b1-4e06-a9b3-dfefae5e2a81.PDF
─────────┬────────────────────────────────────────────────
2025-10-10 00:0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61,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债券代码:128116,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20.32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1月 4日至 2026 年 6月 2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瑞
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9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月 29日公开发行了 65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5,000 万元,期限为 6年。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35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65,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1月 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9.82 元/股。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8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5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 年 6月 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
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22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0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
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8.7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6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因实施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 年 6月 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
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8.6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 年 6 月 16 日及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2025 年 7月 2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
瑞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月 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
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0.5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3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9 月 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因实施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三、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 7月1日至 2024年 8月 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20.15 元/股),且“瑞
达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瑞达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8月
15 日至 2024 年 8月 21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有效申报
数量为97 张,回售金额为 9,723.76 元(含息、税),“瑞达转债”挂牌交易数量因回售减少 97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瑞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四、瑞达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瑞达转债”因转股减少 160 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金额为 16,000 元),转股数量为 778 股。截至 20
25 年 9月 30 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 6,489,215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648,921,500 元),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其他(股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转股
一、限售条件 2,250 0.0005% 2,250 0.0005%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50 0.0005% 2,250 0.0005%
二、无限售条 445,033,512 99.9995% +778 +778 445,034,290 99.9995%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45,035,762 100.00% +778 +778 445,036,540 100.00%
五、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592-2681653 进行咨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瑞达期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瑞达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0751622e-05f7-4f2e-8911-8ca485571341.PDF
─────────┬────────────────────────────────────────────────
2025-09-24 19:45│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2025 年 2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根据发展计划
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已审批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现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 6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子
公司的实际需要确定。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中所涉及到的费用、期限、
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不涉及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
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便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子公司办理授信
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有
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三、本次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60f9c524-39c1-47d6-b950-0a3095561c9b.PDF
─────────┬────────────────────────────────────────────────
2025-09-24 19:44│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相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