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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瑞达期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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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61 瑞达期货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4 17:18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02 19:44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02 19:44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02 19:41 │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2 19:41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7-02 11:41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06-26 16:58 │瑞达期货(0029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6-23 18:01 │瑞达期货(002961):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6-20 18:58 │瑞达期货(002961):瑞达期货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5-06-16 19:52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 2025-07-14 17:18│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f8d369f-118b-418b-9892-e3547bbfcc03.PDF ─────────┬──────────────────────────────────────────────── 2025-07-02 19:44│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2日(星期三)下午 15点 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2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公司 2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5日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5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0,916,55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0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6,3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57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5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93,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32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5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93,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322%。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775,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52%;反对 4,129,751 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4%;弃权 11,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52,0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9%;反对 4,129,75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32%;弃权 11,8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786,35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108,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1,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63,35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56%;反对 108,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42%;弃权 21,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薛可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8f4878bf-b941-4ff3-9165-5ddc49e5466b.PDF ─────────┬──────────────────────────────────────────────── 2025-07-02 19:44│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威律师、薛可瑶律师(以下简称“天 衡律师”或“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 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 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 章程》)及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资 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 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负责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他表明 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等证明其资格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形式性审查,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由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自行负责;对于网络投票部分,本法律意见书直接引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本所律师不对该等 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 文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等公告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 15:30 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 2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 日 9:15-15:00。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336,323,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722%。经查验,上述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均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4,593,4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 .0322%。上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数据,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5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0,916 ,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6043%。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53 人,代表股份 4,593,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22%。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现场 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其中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及通过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6,77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2%;反对 4,129,7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4%;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9%;反对 4,129,75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032%;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0,786,3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 10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3,3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56%;反对 108,60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2%;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2%。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天衡律师认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专此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853b257f-d4c2-41fe-8e50-bac0970b05b5.PDF ─────────┬──────────────────────────────────────────────── 2025-07-02 19:41│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 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公司 27楼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 会董事 7人,其中董事于学会先生、顾乾坤先生、陈咏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50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3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6b9d4720-57a8-46e6-aaba-8f91d7c724e2.PDF ─────────┬──────────────────────────────────────────────── 2025-07-02 19:41│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2、本次修正前转股价格:28.45元/股 3、本次修正后转股价格:20.5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7月 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039 号)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6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65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5,000 万元,期限为 6年。 2、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3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5,000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 3、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7 月 3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4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6 月 2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29.8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82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4 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5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 月 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 年 6月 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22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9.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9.0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 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11月 11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 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8.7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 月 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因实施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 年 6月 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 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8.6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5、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20.15 元/股) ,且“瑞达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瑞达转债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年 8 月 21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97 张,回售金额为 9,723.76 元(含息、税),“瑞达转债”挂 牌交易数量因回售减少 97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瑞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瑞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最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准到 0.01 元。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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