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58 青农商行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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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2 │青农商行(00295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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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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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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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4 │青农商行(002958):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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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青农商行(002958):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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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53 │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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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53 │青农商行(0029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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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51 │青农商行(00295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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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51 │青农商行(0029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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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44 │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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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2│青农商行(00295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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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326,300元青农转债转为本行 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67,735
股,占青农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0.001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尚未转股的青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673,700元,占青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
为 99.99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青
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将自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第一季度末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
股及本行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青农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0 号”文核准,本行于 2020年 8月 25日公开发行了 5,000万张可转债,每
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0亿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5.74元/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56 号”文同意,本行 50亿元可转债于 2020年 9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青农转
债”,债券代码“12812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行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自 2021年 3月 1日起可转换为本行股份。
2021年 4月 16日,因本行可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本行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农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4.47元/股。
2021年 6月 30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 202
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 7月 6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7月 7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 4.47元/股调
整为 4.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7月 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 7月 2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 7月 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0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 7月 8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 4.32元/股调整
为 4.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年 7月 1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0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7月 9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 4.22元/股调整
为 4.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5年 7月 2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2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9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 4.12元/股调整
为 4.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青农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第一季度末,青农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 33张,转股数量为 825股。截至 2026年第一季度末,剩
余可转债余额为 49,996,737张。自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第一季度末,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季度股份数量 变动后
(2025年 12月 31日) 变化情况(股) (2026年 3月 31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041,484 2.09 +91,000 116,132,484 2.09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39,580,982 97.91 -90,175 5,439,490,807 97.91
总股本 5,555,622,466 100.00 +825 5,555,623,291 100.00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95776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13087ac8-fbd2-415e-a234-67b77303d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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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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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执行董事、行长于丰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46,354,10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98%。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3,551,0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9%;通过网络投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2,803,10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69%。
本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关于吸收合 2,340,544,803 99.7524% 5,189,600 0.2212% 619,700 0.0264% 通过
并青岛即墨
惠民村镇银
行并改建为
分支机构的
议案
上述第 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贾仟仞、雷镭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a639dcc-fc42-49b5-b8a1-0297a189c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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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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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2026年 3月 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2026年 3月 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出席登记方法等相关事
项,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31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3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安排。
3.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于
丰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出席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
346,354,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3.289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53,5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10.21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9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792,803,1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33.076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吸收合并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吸收合并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青岛即墨惠民
村镇银行并改
建为分支机构
的议案 2,340,544,803 99.7524% 5,189,600 0.2212% 619,700 0.0264%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da6cd27-1da0-426f-8a4a-a351ac9b6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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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4│青农商行(002958):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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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002958):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d0d88bed-fa4b-4cf8-95b7-54f338cdf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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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青农商行(002958):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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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9,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009%。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3月 2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号)核
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555,556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号)同意,本行于 2019年 3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 5,000,000,000股,发行后本行总股本 5,555,555,556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5,555,556股。本行于 2020年 8月 25日公开发行 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青农转债”,转债
代码 128129;青农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月 24日。截至 2026年 3月 13日,本行总股本为 5,555
,623,291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 115,427,534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行股份超过 5万股的内部职工承诺如下:
“自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
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年内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形,本行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3月 26日。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9,00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 0.000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名。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冻结
1 部分持有内部职工股超 434,500 49,000 -
过 5万股的个人共 5人
注:鉴于前述承诺内容,本行自 2019年 3月 26 日上市,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股份因登记时间较晚,根据“本人所持本行股份
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年内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其
中 3 人相关股份按照 5%解除限售;根据“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
总数的 15%”,其中 2人相关股份按照 15%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6,181,484 -49,000 116,132,4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39,441,807 +49,000 5,439,490,807
总股本 5,555,623,291 - 5,555,623,291
注:1.上表本次解除限售前情况系 2026年 3月 13 日数据。2.上表变动及解除限售后情况系根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而作出,实
际情况以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d062d053-8055-43f8-a442-d469388e6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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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53│青农商行(0029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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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吸收合并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1
关于吸收合并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
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金融机构改革政策,并进一步增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能力,本行拟吸收合并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即墨惠民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吸收合并后,即墨惠民村镇银行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业务、财产、
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本行承继。
现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行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对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进行决定、组织实施或终止。
一、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本行拟吸收合并的即墨惠民村镇银行总资产约 11.03 亿元、总负债约 9.02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
2.01 亿元,人数 56 人,机构数量 5 个。
二、本次吸收合并实施方案和范围
2025 年 11 月以来,本行以支付现金方式陆续增持即墨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截至目前,本行持股比例已达到 100%。吸收合并完
成后,即墨惠民村镇银行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本行依法承继,附着于其资产上的
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本行享有和承担。
三、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行的经营状况影响较
小,不会对本行的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授权事项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行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对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
进行决定、组织实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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